包头一婚纱摄影店因不交垃圾处理费被搬走婚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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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4:28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荆国栋) 日前,包头市昆区的李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因不明白垃圾处理费是一种什么费用,要求等过几天弄清楚了再交,可收费人员根本不听,硬是动手“抢”走了店里的婚纱。 ★店主:收费咋能抢东西?
店主李先生说,9月2日中午,他刚从外面骑摩托车回到北沙梁王朝婚纱摄影店,听营业员说,包头市环卫产业有限公司来收垃圾处理费。当时他就有些费解,“每个月都交卫生费,怎么突然又冒出来个垃圾处理费?” 正在他疑惑之时,有三个穿着制服的收费员进了店里,没有出示工作证就要求他交费,并告诉他一年交240元。 听了收费员的话,他说他对这个费不是太了解,等弄明白了下次再一块交吧。可收费员却说,“如果今天不交,我们就搬东西。” 然后,其中的一个收费员到店外叫进来十几名男子开始抢婚纱,他上前阻拦时,有几个人把他拽住,等其他几个人把婚纱拿走后才把他放开。 ★环卫公司:暂扣物品实属无奈 包头环卫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昆区收费所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此事,他们也很无奈。她说:“北沙梁属于城乡接合部,收费工作比较困难。王朝婚纱摄影店我们的收费员先后共去了四次,他们的店员总是说老板不在,不了解此事。9月2日收费员去后,他们说要看文件了解一下情况,可看了文件后说还是不了解,然后进店里打了一个电话,出来说这个钱可交可不交。在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们就给他下发了‘征缴垃圾处理费通知书’,并暂扣了几件婚纱。” ★环卫处:扣押东西不合适 包头环卫处的李姓负责人说:“垃圾处理费完全是企业经营性的收费,属于一种行业管理。就像我们坐车买票一样,如果不买票,司机就有权要求你下车。收费员扣押东西是不合适的。如果店主拒绝交费,可以采取其他措施。” ★律师:应按法律程序办事 内蒙古铭法律师事务所的严慧冬律师说:“环卫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企业,没有行政执法的权力,更没有直接对店主的物品进行扣押的权力。如果实在收不上费来,完全可以走法律的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扣押拍卖来顶取应收的费用。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