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因医疗事故瘫痪 父母上诉七年未果(组图)(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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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10:38 新文化报 | |||||||||
一份耐人寻味的担心 我对小春红十分同情,也担心她父母的一些做法,每次开庭为了引起人们的注意和同情,常常让孩子暴露自己的身体,这样会对孩子的自尊心造成伤害。 ——长春市二道区医院副院长赵永久
女检察官杨静的“激情”抗诉推动了尹春红一案的进展。2003年7月4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认为“省检察院抗诉有理”,原一、二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有误,并作出“本案应当进行实体审理”的裁定。 2003年10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对尹春红伤残进行司法鉴定的结论是:尹春红右半身发育不良与出生时脑部受损害有关,综合评为伤残四级。 2004年4月16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对小春红伤残作出结论也是:综合评定伤残四级,颈髓不全性半离断性损伤考虑与分娩有直接关系。 2004年10月13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发回二道区法院重审。2004年,二道区法院作出重审判决:长春市二道区医院赔偿尹春红206829.92元。 长春市二道区医院不服判决,并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2005年5月,二道区法院就此案先后两次开庭,庭上,二道区医院提出重新进行医疗鉴定的要求,法官没有明确答复,让双方等待下一次开庭。 2005年7月5日,记者采访了二道区医院副院长赵永久。他说:“这个案子审了7年,其间,医院也换了好几任院长。我不了解事件的细节,只有看法院最终判决的结果。我对小春红十分同情,也担心她父母的一些做法,每次开庭为了引起人们的注意和同情,常常让孩子暴露自己的身体,这样会对孩子的自尊心造成伤害。” 对于这个问题,尹德平这样解释,“让女儿在法庭上展示残肢也是无奈的。有时面对二道区医院的种种辩解,我很气愤,忍不住展示给法官看,这是最有力的证明。从前孩子很小,没考虑过孩子的想法,但今后不会轻易这样做了。” 小春红说:“爸爸妈妈会在法庭上让我露出胳膊,开始我没有什么感觉,但渐渐长大后,大概这两年,我就不愿这样做,我不喜欢别人看到我的右胳膊,觉得不自在。” 时至今日,尹春红医疗伤害纠纷官司仍未结束,小春红不知道何时她才能不用去法庭,但检察机关的抗诉让尹德平看到了希望,让小春红多了一份期待。 “有正义的检察官的支持,我相信我们会得到公正的判决。”尹德平说,“我也会坚持到最后,因为一位检察官说我是大战风车的堂吉诃德 。” -本报记者对话女检察官 我的抗诉是公正的 为什么检察官杨静会写下4000字的激情抗诉书?10月24日,记者采访了检察官杨静。 记者:以前您写过这么长的抗诉书吗? 杨静:没有,22年了,这是头一回。 记者: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杨静:审查完这个案子时,我的心情很沉重。我非常同情尹春红和她家庭的遭遇。有一次我问尹春红最想做的事是什么?那孩子说,她最想等同学们放学后自己一个人在操场上尽情地甩甩手,尽情地走一走。听了这话我很难过,一人残疾女孩将来要面临多大的困难和痛苦啊!她将来怎么生存?我去过尹春红家,太穷了,一件像样的东西都没有,这家人把所有的精力和金钱都花在给孩子看病和打官司上了。可是他们几经周折,却没有得到法律的公正待遇,所以我又感到气愤。 写抗诉书时我的心情很激动,没有意识到我把个人情感融进了抗诉书里。直到有一天,一位记者采访我,他说被告方律师曾在庭审中指出检察机关的抗诉书有个人感情倾向,那时我才意识到这一点。但对此我很坦然,因为我的情感是出于对弱者的同情,是无私的。我没有违背检察机关的抗诉书要公正、客观的要求,我想不仅是我,每个有良知的人都会这样做。 本报记者 刘瑞秋/顾然 文 刘瑞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