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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因医疗事故瘫痪 父母上诉七年未果(组图)(3)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10:38 新文化报

  一份耐人寻味的担心

  我对小春红十分同情,也担心她父母的一些做法,每次开庭为了引起人们的注意和同情,常常让孩子暴露自己的身体,这样会对孩子的自尊心造成伤害。

  ——长春市二道区医院副院长赵永久

  女检察官杨静的“激情”抗诉推动了尹春红一案的进展。2003年7月4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认为“省检察院抗诉有理”,原一、二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有误,并作出“本案应当进行实体审理”的裁定。

  2003年10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鉴定中心对尹春红伤残进行司法鉴定的结论是:尹春红右半身发育不良与出生时脑部受损害有关,综合评为伤残四级。

  2004年4月16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对小春红伤残作出结论也是:综合评定伤残四级,颈髓不全性半离断性损伤考虑与分娩有直接关系。

  2004年10月13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发回二道区法院重审。2004年,二道区法院作出重审判决:长春市二道区

医院赔偿尹春红206829.92元。

  长春市二道区医院不服判决,并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2005年5月,二道区法院就此案先后两次开庭,庭上,二道区医院提出重新进行医疗鉴定的要求,法官没有明确答复,让双方等待下一次开庭。

  2005年7月5日,记者采访了二道区医院副院长赵永久。他说:“这个案子审了7年,其间,医院也换了好几任院长。我不了解事件的细节,只有看法院最终判决的结果。我对小春红十分同情,也担心她父母的一些做法,每次开庭为了引起人们的注意和同情,常常让孩子暴露自己的身体,这样会对孩子的自尊心造成伤害。”

  对于这个问题,尹德平这样解释,“让女儿在法庭上展示残肢也是无奈的。有时面对二道区医院的种种辩解,我很气愤,忍不住展示给法官看,这是最有力的证明。从前孩子很小,没考虑过孩子的想法,但今后不会轻易这样做了。”

  小春红说:“爸爸妈妈会在法庭上让我露出胳膊,开始我没有什么感觉,但渐渐长大后,大概这两年,我就不愿这样做,我不喜欢别人看到我的右胳膊,觉得不自在。”

  时至今日,尹春红医疗伤害纠纷官司仍未结束,小春红不知道何时她才能不用去法庭,但检察机关的抗诉让尹德平看到了希望,让小春红多了一份期待。

  “有正义的检察官的支持,我相信我们会得到公正的判决。”尹德平说,“我也会坚持到最后,因为一位检察官说我是大战风车的堂吉诃德 。”

  -本报记者对话女检察官

  我的抗诉是公正的

  为什么检察官杨静会写下4000字的激情抗诉书?10月24日,记者采访了检察官杨静。

  记者:以前您写过这么长的抗诉书吗?

  杨静:没有,22年了,这是头一回。

  记者: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杨静:审查完这个案子时,我的心情很沉重。我非常同情尹春红和她家庭的遭遇。有一次我问尹春红最想做的事是什么?那孩子说,她最想等同学们放学后自己一个人在操场上尽情地甩甩手,尽情地走一走。听了这话我很难过,一人残疾女孩将来要面临多大的困难和痛苦啊!她将来怎么生存?我去过尹春红家,太穷了,一件像样的东西都没有,这家人把所有的精力和金钱都花在给孩子看病和打官司上了。可是他们几经周折,却没有得到法律的公正待遇,所以我又感到气愤。

  写抗诉书时我的心情很激动,没有意识到我把个人情感融进了抗诉书里。直到有一天,一位记者采访我,他说被告方律师曾在庭审中指出检察机关的抗诉书有个人感情倾向,那时我才意识到这一点。但对此我很坦然,因为我的情感是出于对弱者的同情,是无私的。我没有违背检察机关的抗诉书要公正、客观的要求,我想不仅是我,每个有良知的人都会这样做。

  本报记者 刘瑞秋/顾然 文 刘瑞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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