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警校女生为找工作轻信人贩被卖做农民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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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2:20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记者 郑建彬 通讯员 李文福 王志凌 本报讯 警校里的三名女学生,轻信两名男子的话,被卖到福安一农村,成了三名农民的“妻子”。其中一女生在被拐途中被人贩子强暴。昨日上午,福安市潭头派出所民警资助三人踏上了返乡的归途。
10月31日中午,福安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个少女打来的求助电话称,她和两个同学一个星期前被人拐卖到潭头镇东坑村。 潭头派出所民警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跋涉,赶到20公里外的东坑村。几经周折,于当晚就将彭某、王某、管某等3名学生解救出来,一名半个月前被人贩子拐卖到东坑村的贵州籍女青年程某也一并被解救。 据了解,彭某、王某、管某分别为15、16、17岁,是贵州省一所警官职业学院的学生。10月19日,3人在贵阳市看到一则招工启事,某公司需招收勤工俭学的学生。家庭经济拮据的三人便到贵阳马王庙附近的某公司应聘。两名自称是公司老板的贵州籍男子“张总”和“王总”,看了3人的学生证后,便录用了她们。 10月21日下午,“张总”称要去福建进一批茶叶及生产手机外壳用的珠子,要三人前去见见世面。涉世未深的3人便被“张总”辗转带到福安。在途中,其中一名女孩被“张总”借故带到另一个房间,花言巧语加威逼利诱,被强暴了也不敢报案。23日至24日,三人先后被“张总”以7200至7300元的价格,卖给潭头镇东坑村的三名林姓男子“为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