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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妇之夫失恋自焚烧伤灭火女友被送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03:15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因为女友提出分手,男方竟然将酒精浇在自己身上准备自焚,最后引燃了女友的衣服,将她烧成重伤。昨天,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纵火案。

  2003年10月份,有家室的马宗海和何霞确定了恋爱关系。2005年3月份,何霞见马宗海一直没有离婚便提出分手。案发当天,马宗海来到何霞的单位说:“如果你要和我分手,我就烧死自己不活了!”马宗海拿出酒精泼到了自己身上,又向何霞身上泼了
一些。马宗海表示,因为何霞要离开他,他不想活了,就想在她面前用酒精烧死自己。“我见她怀疑不是酒精,就点了火。”昨天,何霞身上的高领毛衣和手套遮住了伤疤。她证实说,由于她身上被泼了酒精,自己给马宗海扑火的时候,把她身上也引燃了。在法庭上,何霞向马宗海提出了十余万元的民事赔偿。开庭前,何霞告诉记者,她是做面点工作的,现在手上是厚厚的疤,以后再也不能做这份工作了。马宗海表示自己没有能力赔偿。“我错了,希望法官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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