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晨报 > 正文

校园内学生起纷争 16岁少年捅死同龄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9:57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丽) 11月19日下午5点40分左右,呼市第七中学篮球场内,一名16岁初中生被杀。死者为呼市私立学校开来中学的初三学生。杀人的同样是一名初中生,同样是16岁,系呼市第七中学的初三学生。警方从现场了解到,双方仅因一点琐事发生矛盾。开来中学7名学生在周六来到七中,双方争斗后,七中一名姓翟的学生拿出一把一尺长的军刀捅死了开来中学一名姓昝的学生。

  ★16岁初中生校园内被杀

  上周六下午5点45分,回民区公安分局防暴大队二中队接到报警,称在七中校园内发生命案。民警张贵英、其其格出警,两分钟后赶到事发现场。张贵英向记者介绍了当时的情景,当他们赶到七中篮球场时,昝某已奄奄一息,立即送往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抢救,可由于失血过多,送到医院时已死亡。在七中现场,参与打架的开来中学的另6名学生以及杀人的七中学生翟某同时在现场。

  警方从行凶杀人的七中学生翟某身上搜出一把长约一尺的军用匕首,还有两把自行车链锁。

  据医生诊断,死者昝某左腹部肋下大动脉被捅破,系失血过多休克死亡。警方介绍,死者昝某为呼市人,父母均下岗,家中兄妹二人。捅人的翟某也是呼市人,父亲干个体,母亲无业。闻讯儿子出事后,死者的父母悲痛欲绝,赶到一附院后,昝父伤心地直往墙上撞,昝母几次昏倒在地。二人精神崩溃,把附院的玻璃砸碎了。

  ★警方:青少年义气用事易冲动

  回民区公安分局防暴大队二中队的民警告诉记者,现在校园暴力频频发生,时常有这方面的报警,民警们对此深感忧虑。

  警方分析,造成校园暴力时常发生的原因主要是青少年缺乏法制教育,法制观念淡薄,尤其是独生子女娇生惯养,中学阶段情绪不稳,自我控制能力差,容易冲动,又讲义气,容易义气用事。此次事件就是中学生打群架引起的。另外,学校管理不严,学校应加强校园管理,学生间发生矛盾和纠纷应及时化解,及时处理,不要让其扩大。学校要对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本校加强监管,做好登记,不要随意让其进入。此外,家长要对子女加强教育,不要娇惯,不能纵容,孩子放学后要尽快离校,不要和社会上不明身份的人联系,平时要注意安全防卫,同学之间有矛盾要和家长、老师沟通,不能擅作主张,冲动办事。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