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一导游员贪污17万元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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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8:42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飞宇 通讯员 张全江 侯珍书) 导游员马某利用为旅行社清理旅游欠款的工作之机贪污公款179102元,日前被包头铁路运输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据查,马某2004年7月至12月在担任铁道旅行社导游员时,受该旅行社委托向参加该旅行社旅游的单位催缴旅游欠款,在清理欠款工作中,马某9次以伪造旅游单位的交款记录
案发后,经追缴追回赃款5000多元,其余均被马某购物和挥霍。日前,马某以贪污罪被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