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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一男子手头紧 借来朋友小车卖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18:13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武艺 通讯员 张辉 莎日娜)呼市男子刘某在手头比较紧的情况下,竟然将从好朋友郑某处借来的车转手出卖。为此,两位昔日好友反目成仇,郑某愤然报警。

  ★找到了自己丢失的小车

  12月3日上午11时20分,居住在呼市回民区宽巷子的郑某去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办事。突然,停车场内一款红色奥拓轿车进入他的视线:“这不是我的车吗?终于找见了!”一位30多岁的男子正准备开车走人,郑某奔过去拔下点火钥匙,质问对方车从何处来?是不是偷来之物?一听“偷”这个词,30多岁的男子大为恼火,“啪”地一记耳光打在郑某脸上:“后生,你会不会说话!”一个想开车走人,一个死拦住不放,二人同时报警。

  ★两人都说车是自己的

  11时25分,呼市回民区交警大队第四警务区网格化巡警在副警长翟学平带领下赶到附属

医院停车场,郑某说:“这车是我在2003年6月份买的,4万多元。当时,我的朋友刘某因家有急事我将车借给他,不料他去包头办事时不慎将车丢失!快三年了,今天,这个贼终于让我抓住了!”一听将自己说成是贼,30多岁的男子火冒三丈,当着警察的面又给了郑某一个耳光。就在双方又要开打时,被翟学平等人拦住。

  ★两人的说法都没有错

  由于双方都说该车是自己的,而且都理直气壮,二人被巡警带至回民区公安分局刑警队。30多岁男子出具的行驶证等合法证件上显示,该车于2003年6月28日已过户给他,证明了他是合法持有人,但办案民警也从过户一栏上看到:该车在2003年6月28日以前,合法持有人确实是郑某。当日下午3时,郑某以请吃饭为名,将刘某约至回民区新华西街一饭馆。刘某刚一露头,便被办案民警带至刑警队。

  ★都是好朋友搞的鬼

  下午3时30分,面对办案民警咄咄逼人的目光及好友郑某疑惑的神情,刘某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如实交待了事情的全过程。

  原来,郑某与刘某是铁哥们儿。两人每天下饭馆,互相请客。郑某家境富裕,22岁,在社会上有一帮朋友,刘某便是其中之一。2003年6月10日,在郑某的软缠硬磨下,父母亲花4万多元钱给他买了一辆奥拓小轿车当代步工具,因刘某想借玩一玩,讲义气的郑某毫不犹豫地将车交给刘某,想不到该车在刘某手中不幸“丢失”,一“丢”就是三年多。后经民警查明“丢”车是个圈套,刘某早已将车转手卖给了柴某(30多岁的男子),得到现金3万元,全部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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