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政府令与国家法律相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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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08:10 南京晨报 | |||||||||
昨天,晨报报道了《区动检所争权逼肉商走歪路》一文,披露了大厂北京华联超市在进安徽的猪肉时,因为害怕被重复收费,只好到当地检疫。大厂动检认为,南京猪肉交易市场的检疫不作数,他们只按六合区文件执行检疫。昨天,晨报对此进行了跟踪采访。 “我们为百姓吃肉把关”
昨天上午11时30分,记者赶到大厂动检二所,该所负责辖区内的动物检疫。高代宏副所长一见记者便连连说:“我们是为百姓吃肉严把关,不存在争权逼肉商走歪路的事情。现在有一些外地猪肉供应商,将外埠白条肉在南京肉类批发交易市场检疫后,在送往大厂超市、菜场的过程中,有做手脚的情况,很大程度上存在货、证不符,甚至白条肉上没有检疫印章。在这个情况下,我们才要求补检、收费。而对查验合格的,我们分文不收。” 随后,他拿出一本安徽蒙城食品公司卖给大厂“北京华联”超市猪肉的动检登记簿。本子上记载,从今年9月份起,该公司便存在漏检记录,即没有到市动物检疫部门复检,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在此基础上,大厂检疫人员重新进行了检疫和收费。记者还发现,同样在这个登记簿上,该公司经过了复检,换取了《动物检疫合格证》,但大厂检疫人员以印章不清为由,重新进行了检疫和收费。 对登记簿上所说的漏检,安徽蒙城食品公司南京办事处负责人给予了否定,他说这是大厂动检重复收费的借口。 肉凭一证复检就能上市 高代宏副所长说,大厂动检二所对外地调拨猪肉进行检疫,主要是进行动检复检,猪肉取得大厂动检所《动物检疫合格证》后就可以上市交易了。记者:那市政府规定的“肉类品质检验”这一关需要吗? 高副所长:昨天晨报上教授所说的肉类品质复检这一关非常重要,我们也认为确实重要,必须要进行肉类品质复检。 记者:如果按大厂动检二所做法,仅仅对外地白条肉进行了动检复检,外地调拨猪肉就可以上市交易,那肉类品质复检这一关由谁来把? 高副所长:说句内心话,目前动检所没有这方面专业人员,这项工作也不属于我们检验范畴,应该由其他部门去复检。记者:到哪里去复检?高副所长:到南京,到能检的地方去。但说句不客气的话,南京一些检查点,肉类品质检验是怎样进行的?他们真的检了吗?记者:按你所说,外地猪肉到了南京大厂销售,在大厂动检复检换证后,还要到其他地方去进行肉类品质复检换证? 高副所长:这没有必要了。 区动检所所长:政府令与国家法律相抵触 南京市政府规定,外地猪肉进南京,必须到南京肉类批发交易市场成交经营,并由南京市动物检疫部门的驻场检疫人员实施检疫,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类品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进入市场。那么大厂动检二所为什么不执行市政府文件呢? 对此,高代宏说,2003年六合区由南京市六合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六合区农林局、南京市六合区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牵头,联合下发了一份《关于实施猪肉凭印、证、据上市销售制度的通知》。通知中第四条强调,外埠的白条肉、红条肉必须经当地动物防疫部门检疫,检验合格进入六合区后,还必须到指定的区兽医卫生监督所内报验换证,然后再凭区里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检疫合格验讫标志”和“统一征收票据”上市销售。对北京华联的检查,大厂动检二所就是按这个文件执行的。 另外,南京市政府文件还规定,从2000年9月10日起,进入南京的猪肉到市肉类批发交易市场成交和报验换证后,动物检疫部门原设立的白条肉补检点必须全部停止检疫。按照此规定,大厂动检二所的做法就完全不应该了。对此,高代宏说,查外地猪肉是他们的职责,让市民吃上“放心肉”,复检中收费是应该的。 对这两个问题,大厂动检二所陈玉文所长则称,南京市人民政府的〔2000〕213号文件和市政府第196号令的内容,多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他们认为六合应以六合区文件为准。 作者:卢斌/来源:南京晨报 相关专题:南京晨报聚焦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