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京红:她们的孩子让我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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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14:21 《法律与生活》杂志 | |||||||||
采访:本刊记者/李秀平 胡媛 主笔:李秀平 未婚妈妈的孩子,其实有个饱含歧视的称谓:私生子!
孩子们的人生前路,除了布满歧视的荆棘,还有什么崎岖? 在长达三年时间内拍摄《姐妹》时,李京红看着一幕幕人生剧目在持续演进,但有些东西,他根本无法用镜头记录下来。比如,孩子们对父爱的渴求与“期待”。 关于这些孩子,本刊与李京红做了一场对话。 法律与生活:了解他们之后,你对这些孩子有份什么样的感情? 李京红:我曾画过画,拍过图片,都不成功。于是,开车到处流浪。流浪到深圳后,我被这个城市的“年轻”和“现实”吸引,停泊下来写书——写自己的经历。 就是在深圳,在看电视时,我看着电视中矫揉造作的内容很生气。一生气,决定自己拍一部电视片。 在拍《姐妹》的时候,我可以说是穷困潦倒。但自从拍摄了《姐妹》,我就再也放不下那些父亲缺位的孩子。在阿文交不起孩子的托儿费时,我寄去一笔钱;阿美的孩子上学,我找了一笔赞助。我也想帮章桦的孩子,但因“小杨不放孩子”而作罢。 法律与生活:这些孩子最缺的也许不是钱。他们最缺什么? 李京红:缺父亲的爱!他们的母亲只是在养活他们,但不能填补父亲缺席的空白。 在拍摄《姐妹》期间,我见到一个这样的孩子,一个脏乎乎的小男孩。我去他家的时候,他几乎一整天“粘”在我身上:坐在我腿上、趴在我背上、吊在我脖子上、在我身上滚来滚去。我抱着他的时候,感到心痛。他需要父爱,我暂时代替了他的父亲,但我不能给他永远。 那种滋味,想想看吧。 法律与生活:法律规定,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权利是完全平等的。现实和法律的距离有多远? 李京红:缺一半!如果老师让他们写一篇作文,题目是《我的爸爸妈妈》。这是全班学生的作业,老师不可能因为一个孩子改变课程。这些孩子生活中没有爸爸,他们怎么写? 出门去,他们看到三口之家,就会问“我爸爸怎么还不回家”。孩子在追问爸爸的时候,妈妈往往是说谎的,“出差了”、“出国了”。 母亲的谎言,对孩子有影响。一旦知道了真实情况,自己被爸爸抛弃了,就会给孩子留下这个世界“不公平”的印象。他们就会去寻找公平,会偏执。 未婚生育的孩子,会发现社会与他们脑子里社会不一样,和老师告诉的也不一样。他们就会不断地去寻找,不断地纠偏,好就好了,坏就坏了,就会报复社会。 附录: 《姐妹》导演眼中的未婚妈妈 “可怜之人必有可恶之处。”当着章桦的面,李京红这样评价未婚妈妈这个群体。 在他眼里,她们“不独立、不自立、依赖性强、图虚荣”。 “为了这点可怜的生活费,她放弃了自己的权利。‘香港人’给点钱,她又惯性地依赖了。”李京红认为阿美就很典型。 “图虚荣,想通过男人改变命运。这样的打工妹,比比皆是。”他说,但就像章桦一样,这条路其实很难走通。她们以为找个城里人就变成城里人了,其实不是这样。 他认为,未婚母亲的困境是“身份问题”,不承认自己的身份。他体察到,她们之中弥漫着这样一种心态:被原来的男人抛弃了,就想找另一个男人来补缺。要找一个条件更好的,“气气”原来那个男人。但是,因为受过伤害,她们和别的男性交往时,会不断地验证,结果恶性循环,你不信任别人,别人不可能以真心对待你…… 她们意识不到,自己的孩子有个独立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母亲有责任。 在 这一点上,他很欣赏阿文,因为她说过一句话:“就是当牛做马,也要把孩子拉扯大。” 他想改变她们,用榜样的力量。这个榜样,就是章桦。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5年12月上半月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