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偷家中工艺品卖钱上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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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9:13 南京晨报 | |||||||||
晨报84701110热线报道晨报报道一名中学生寒假迷恋网吧,将母亲戴的价值3000元的金项链卖了200元钱去上网,昨天报道刊登后,有将近20多名家长打进晨报热线,痛斥网吧里的网络游戏实在害人,害得孩子在寒假期间天天跑去网吧,并且在家中翻箱倒柜地到处找钱,就连硬币都不放过。家住鼓楼区龙江小区的许先生昨天非常生气,他收藏了五六年的一件全铜工艺品———重20斤、高1米的金鹰铜像,竟在前天晚上被17岁的儿子偷去,以废铜的价格卖给了收购站,一共才卖了90多元钱。而当年他是以2000元钱的价格专门从北京琉璃厂的
寒假来临,您的孩子在寒假里是否也受到网吧的诱惑,天天跑去网吧沉溺在游戏中?如果您需要倾诉,可拨打晨报热线84701110或可发短信至13016999033联系。 相关链接 预防未成年子女犯罪法官提出“十条忠告” 晨报讯(通讯员亚龙记者黄益)又到寒假了,大多数孩子又要回到自己生活的家庭和社区。为此,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少年法庭庭长王萍向广大家长提出寒假预防未成年子女违法犯罪的十条忠告。一是对于孩子交友的情况,家长一定要心中有数,如发现孩子结交了不良朋友,应当及时制止,不要等出了问题才想到教育;二是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家长不要让孩子去为自己购买烟酒;三是孩子如擅自外出夜不归宿或离家出走,家长应及时寻找或请求公安机关帮助,不得让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四是不得对未成年人放任不管,放弃监护责任,即使夫妻离异,也应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五是家长要学会做孩子的朋友,及时了解孩子的想法及思想动态;六是家长在家中的行为也应十分注意,避免让孩子接触色情、赌博、凶杀等影视节目及网站;七是对于孩子上网正确引导,既不要武断禁止,也不要毫无节制放任;八是孩子如果犯了错误,要耐心讲道理,不可打骂、体罚孩子,不可采用赶出家门、不管衣食的方法;九是对孩子严重的不良行为,应及时与社区、学校及司法机关联系,采取有力措施制止,但不能因此而歧视孩子,让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十是对因未满16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子女,一定要严加管教。 作者:朱宏俊/来源:南京晨报 相关专题:南京晨报聚焦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