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拒登机遭截肢续:售票点拿不出拒载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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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12:21 西部商报 | |||||||||
售票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 王建辉 摄 本报记者王建辉 郭胜军 裴子华 为您报道 近日本报连续报道酒泉14岁少女小晴遭遇车祸,欲乘飞机前往兰州救治时遭海南航空公司班机拒载。昨日中午,其代理律师张律师来到设在嘉峪关宾馆的海航公司售票点取证,工作人员竟找不到关于“多尼尔”机型的规定,也就是说,拿不出拒载规定。 张律师此后对嘉峪关市其他海航售票点进行查访,发现其他售票点的规章制度较健全
记者来到该售票点,售票点负责人告诉记者,此事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当时的一些登记资料已经封存,要了解情况,必须征得嘉峪关机场同意。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时的售票人现在承受着很大的压力。 随后记者赶到嘉峪关机场,机场办公室一位赵主任告诉记者,今天是星期天,公司领导不上班,记者的问题明天由公司的新闻发言人回答。 记者同时获悉,张起淮律师在机场没取到证。张律师说,没从机场取到证据这无关紧要,但通过近日的取证,证明飞机拒载是没任何根据的。今天下午6时他将乘飞机到达兰州。 前天晚上,记者与海航总部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对方表示将由相关负责人出面就情况进行说明,但是从昨日早晨直至中午,一直没有海航的任何消息。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拨通了海航总部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是周末,无法向公司领导转告,海航总部此前就此事的相关意见已在网上公布,如果需要可以上网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