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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第三天妻子患癌症续:丈夫状告妻子骗婚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7:3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浦法 记者帅勇) 本报本月10日独家报道的“结婚第三天,妻子大出血被诊癌症”一案有了结果。昨天下午,浦口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男方要求认定婚姻关系无效的诉求。

  吴潭(化名)原是本市某厂一名职工,据吴潭诉称,他通过征婚广告与苏北女子韩云(化名)相识。但在领结婚证后的第3天晚上,吴潭在和妻子同房时发现韩云下身大出血,事后被
诊断为宫颈癌。吴潭掏出积蓄救治韩云后,发现她的病情并未好转。事后,吴潭开始怀疑妻子在结婚前向其隐瞒了病情。去年年底,吴潭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浦口区法院,请求法院认定他俩的婚姻关系无效。今年1月3日,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对韩云的病情出具法医鉴定书,认定其病情并不属于医学上不宜结婚的类型。

  昨天下午,浦口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包括浙江卫视、黑龙江卫视等媒体和本市各大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结合法医鉴定书对韩云的病情鉴定,其病情并不属于法律和医学上规定的不可结婚的类型。据此,对于吴潭的诉求,法院认为缺乏法律依据。

  判决后,吴潭表示,他对法院的判决没有什么意见,但他仍然认为韩云当初的确欺骗了他。而韩云则表示,法院的判决公正合理,下一步她将起诉丈夫索要生活费。

  据此案的主审法官、该院珠江法庭审判员孔征兵介绍,此案虽是一审,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由于涉及婚姻关系的效力认定案件并不适用于调解,这个判决结果也就是此案的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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