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色魔施暴不成将幼女杀害毁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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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0:35 环球时报 | |||||||||
“啊———”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从韩国首都首尔龙山区龙门洞一家鞋店里传了出来。2月20日上午10时许,53岁的鞋店老板金某施暴不成,恼羞成怒,残忍地杀害了极力反抗的女孩。这正是龙山区警署为查清案件让犯罪嫌疑人重现奸杀过程的情形。鞋店周围的150多名街坊闻讯赶来,见此情景无不愤慨:“这个人面兽心的坏蛋,必须严惩!”被害女孩的外婆气愤至极,当场昏倒。随着媒体的报道,强奸幼女一时间成为韩国人探讨的一个严肃话题。
法院处理不当 歹徒无法无天 被害女孩许某今年11岁,是四年级学生。许某父母双双在外工作,无法照料女儿,于是请孩子的外婆帮忙抚养。17日下午7时许,许某去鞋店对门的录像厅还录像带。鞋店老板金某见小姑娘一个人出来顿生歹念,于是引诱说要送她漂亮的新鞋子。天真的许某信以为真,跟着金某走进鞋店。进了门,金某凶相毕露。在施暴过程中,许某极力反抗并大声呼救,金某一怒将其杀害。许某死后,金某伙同儿子将尸体装上汽车,逃到无人处毁尸。 纸包不住火。案发后,警察迅速行动,3天内便将犯罪嫌疑人金某缉拿归案。经调查,金某好色,专门祸害小女孩。去年9月,他强奸了一个5岁幼女。事发后,法院竟判决:“此人没有前科,而且进行了深刻的反省,所以不予追究。”案件始末曝光后,韩国舆论纷纷批评说,正是法院处理不当,金某才如此无法无天,最终走上了奸杀女孩的不归路。 幼稚女孩好骗 无耻男子得手 近年来,韩国针对幼女的性犯罪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令人担忧的是,不少曾被司法机关因性犯罪逮捕又释放的人再次作案,去年性犯罪者再次作案的竟多达1188人,比前年增长近20%。去年4月,在首尔九老区一所小学运动场玩游戏的7岁幼女,被附近公寓65岁的保安黄某强奸,几天后黄某又奸污了一个在公寓公园玩耍的女孩。黄某被告发后,只罚了1000万韩元(1美元约合980韩元)就算了事。去年5月,首尔良川区一儿童乐园内,正在玩耍的11岁女孩被一个54岁的货车司机盯上了。司机用一个玩具就把小姑娘骗到附近强奸了。然而,这个司机只受到4000万韩元罚款的处罚。 强奸幼女案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舆论普遍认为,强奸摧残女性身心已非常可恶,强奸幼女更是十恶不赦。罪犯之所以选择幼女为目标,一是个别人怪癖所致,二是小女孩没有戒心,容易上当,反抗能力不强,容易得手。社会和家庭应该多方努力,打击罪犯的同时,要注意增强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她们的防范意识。 舆论怒斥禽兽 政府加强打击 据韩国警察厅统计,去年韩国性犯罪案件近1.4万起。目前,韩国对性犯罪的惩罚,主要有判刑、罚款、公布性犯罪者名单及强制进行社会服务。韩国《中央日报》等媒体认为,针对幼女的性犯罪之所以呈上升趋势,有两大原因,一是惩罚太轻,没有起到打击效果,才使罪犯目无国法,一犯再犯;二是目前没有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了加强对性犯罪者释放后的管理,杜绝重犯,韩国法务部计划扩大实施“性犯罪者夜间禁止出行”措施。 韩国实施的“性犯罪者夜间禁止出行”措施包括,凡犯有性交易、夜间入室盗窃或强暴、青少年性犯罪的人,刑满释放或在外服刑期间,必须遵守司法机关的一道禁令———每晚10时至凌晨6时不许出家门。警察每晚在规定的时间内用电脑监测系统进行核实。这是一套运用声呐技术确认被监控者是否在家的侦查系统。政府计划把禁止出行的时间扩大到晚8时至第二天早8时。当局决心加大对性犯罪者的打击力度,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给孩子们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空间。环球时报驻韩国特派记者 徐宝康 相关专题:环球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