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华丽美食娱乐城老总李晶宝被判八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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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9:40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常淑芬) 日前,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包头华丽美食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李晶宝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7万元。李晶宝挪用资金810.8812万元予以追缴。 ★职工反映李晶宝侵吞集体财产
2005年5月份,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不断接到原青山灯具厂职工和华丽美食城职工反映,青山华丽美食城法人代表李晶宝侵吞集体财产。当时,400多名职工到处上访。经侦大队立即向分局领导汇报了此情况。随后,这些上访职工聘请律师正式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此事引起了内蒙古党委、政府,包头市委、政府的重视。青山区区委要求青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工作。接到命令后,经侦大队大队长付立峰立即抽调队里的精兵强将成立专案组,对华丽美食城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并将财务账目进行查封,并由审计部门进行了财务审计,同时从工商、税务、房管、办事处等部门调取了大量的书证材料,于同年5月24日立案侦查。经侦大队一方面继续调查取证,另一方面展开抓捕工作,多次在嫌疑人的居住地、公司等处进行蹲坑守候,于7月22日在包头火车站将李晶宝抓获。经李晶宝本人的供述材料及审计报告证实,他涉嫌“抽逃出资罪”和“职务侵占罪”,于7月23日被刑拘,同年9月26日移送包头青山区人民检察院。2005年11月22日,包头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晶宝涉嫌抽逃出资罪、职务侵占罪、偷税罪向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数罪并罚企业家身陷囹圄 经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9月27日,李晶宝为了达到成立包头市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目的,在注册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向内蒙古广顺地产开发公司借款110万元,转入指定账户,待验资结束后,于当日将该款全部转回。截至2005年6月,景华公司亏损22万元。2001年2月至2005年6月,被告人李晶宝在担任景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人代表时,将本公司开发的商品住宅楼的售房款计568万元挪用到包头市华丽美食娱乐公司使用,至今未还。2003年1月,李晶宝将二电厂补给青山灯具厂的土地补偿款240万元转入包头市华丽美食娱乐有限公司用于经营,并通过其同学开出假发票25张,偷税13.2万元。2001年底,李晶宝将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商品住宅楼(青山路5号街坊3栋305,总面积158平方米,价值94812元)由自己使用,并通过在景华公司挂账28812元首付款的形式在银行申请了个人住房消费贷款6.6万元,贷款于2005年4月还清。 李晶宝犯抽逃出资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7万元。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