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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农民非法集资两千余万诈骗一千余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1:45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 因为非法集资两千余万元并诈骗一千余万元,昌平区32岁的农民牛永顺日前被市一中院依法执行了死刑,牛永顺在被执行前也未说出巨额赃款的去向。

  牛永顺是昌平区回龙观镇二拨子村农民,从1998年开始做旅游生意。据法院查明,牛永顺当时并没有在正规的旅行社工作,而是租车雇人到机场和火车站接游客,先垫资负责客人的旅游费用,然后再向旅行社结账,吃差价,收提成。

  从1998年底开始,牛永顺陆续从曾经合伙的同伴处借钱,并许以月息10%至20%的利息,甚至达到月息60%。牛永顺借钱的对象大多数是昌平区回龙观附近东小口村及陈营村、东营村及海淀区等地的农民,至2002年共“借到”2010余万元。

  此外,牛永顺还于2001年9月至2002年7月间,编造发生

车祸或搞旅游包车需要资金等理由,骗取29人共1060余万元。2002年11月,因为“债主”们见牛永顺一直不还款,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牛永顺在法庭上说,这些钱都被他吃喝玩乐了。据法院介绍,案发后,除了牛永顺用来购买车辆的4万余元被公安机关追缴外,其余赃款至今去向不明,牛永顺也绝口不提。

  法院认为,牛永顺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和诈骗罪,两罪并罚,将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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