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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捉奸时追赶情敌致人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8:51 新文化报

  本报讯 (记者张琦) 一女子被打致死,一对母子成为嫌犯,母亲说人是自己打的与儿子无关。昨日,长春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复杂的案件。

  2004年9月30日上午,50多岁的高女士(化名)在儿子家看孙女发烧了,便与儿子、儿媳打车往医院赶,路过自家时,她下车为孙女取玩具。打开家门看到的情景让她火冒三丈——丈夫正与一名40多岁的女子在床上。高女士上前打了那女子几巴掌,让她更生气的是,丈夫
竟抱住她,让那女子快跑。那女子走出去后,高女士随后跟上,并喊儿子过来拦截。

  随后,三人间发生了什么,还有待证实,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名女子被打倒在地,虽然被高女士的丈夫送到了

医院,但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长春市检察院审查后,以高女士母子犯有故意伤害罪对二人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家属追加民事赔偿,要求被告人赔偿各种费用共28万余元。

  事情经过在高女士口中是这样的:“那女的从我家北门走后,我就从南门出去追她,边追还边喊我儿子,让他截住那女的。儿子赶来后,我上前一脚将她踹倒,踹了她屁股几脚。后来我老头赶来了,我就和儿子、儿媳打车走了!自始至终都是我一个人动的手,我儿子拽着我,他没有打那女的!”

  事情经过在围观者口中是这样的:当日10时许,高女士的儿子拽着一个女子头发往前走,后边紧跟着高女士,高女士的丈夫上前制止,那女子就趁机跑了。见女子跑了,高女士的儿子就追赶,追上后伸脚一绊,女子就脸朝下倒了下去。高女士的儿子踢了女子肩部和头部几脚,女子口吐白沫,脑袋也出血了。

  被害人前夫表示,“高女士50多岁了,我前妻只有40多岁,这么大岁数的老太太追了20多米后,撵上比她年轻20多岁的人,还有力气踹倒她,我认为不合情理。”法医鉴定,被害人系钝性外力作用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但不能确定是何种钝性外力。

  二被告的代理人认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高女士犯有故意伤害罪没有异议,对其做罪轻辩护,但认定本案被害人的死亡是由高女士的儿子的行为造成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当庭,高女士母子表示,愿意给予被害人家属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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