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恋爱不成捅死女友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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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2:13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殷水泉 雷江辉) 昨日上午,河源中院对被告人周鹏飞因恋爱不成杀害女友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犯案后自杀不成的周鹏飞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查明;周鹏飞为江西省湖口县人,2003年在浙江省温州认识了颜某,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2005年初,颜某一个人跑到广东省河源市连平打工,与周之间的感情开始生疏,同年8月28日,周鹏飞从浙江赶到连平县,试图挽回颜某的心,在遭到拒绝后,周遂起杀心
同年8月30日凌晨,周鹏飞约颜某出来吃夜宵,最后一次问颜某要不要跟自己好,颜某态度坚决地予以拒绝后,周鹏飞遂掏出匕首对着颜某连捅数刀,导致颜某大出血死亡。随后,周鹏飞割脉企图自杀,但半小时后,发觉自己依然神智清醒,知道死不了,又没勇气再自杀一次,遂用手机报警。 河源中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周鹏飞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因有自首和悔罪表现,对其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