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最大贩毒案两名罪犯被处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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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0:04 安徽市场报 | |||||||||
市场报讯 (任毅) 3月2日下午,两名贩毒犯孙景民、胡茂军被淮南市中院依法执行死刑。据悉,此案系淮南建国以来最大毒案,系淮南首例因贩卖毒品执行死刑的案件,并且是淮南市首例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 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孙景民共参与贩卖毒品海洛因1.745千克,被告人胡茂军共参与贩卖毒品海洛因1.625千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景民、胡茂军出资购买海洛因后单独或伙同他人进行贩卖,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贩卖毒品数量大,应依法严惩。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孙景民、胡茂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孙景民、胡茂军均不服,提出上诉。此案经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罪犯孙景民、胡茂军死刑。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