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人为当选村委会主任雇6名凶手杀死对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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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8:20 法制日报 | |||||||||
本报温州3月2日电 (钟轩 记者陈东升) 震惊一时的温州“选举行凶案”今天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胡家龙等14名被告人被指控犯有故意伤害罪、窝藏罪,被押上法庭受审。 据温州市检察院指控,2005年3月间,龙湾区永中街道度山村举行换届选举。被告人朱为丰为了使自己能成功当选村委会主任,与被告人胡家龙等聚集商定对支持其他候选人的
温州市检察院认为,胡家龙等12人均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云生等2人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今天的法庭上,14名被告人对指控事实基本承认。截至记者傍晚发稿时止,庭审仍在继续进行。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