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伪造党报印章敲诈钱财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8:0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新华社郑州3月6日电河南一男子因伪造党报印章,敲诈他人钱财4万元,6日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其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犯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现年37岁的范武现(又名耿武献),是河南省三门峡市人,大学本科毕业。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7月8日,范武现与某家党报签订了业务合作事宜,负责该报河南区的发行、报道、广告业务。为了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范武现伪造了带有党报印章的介绍信,经过鉴
2004年10月,范武现到河南省漯河市出差,在不具备采访资格的情况下,以漯河市某镇政府与农民存在土地纠纷问题为由,写了一篇稿子,然后发给了这个镇的镇长,以准备将此稿件登报相要挟,敲诈镇里现金1万元。同年12月,范武现又以郏县某镇计划生育工作存在问题,以准备曝光相要挟,敲诈这个镇现金3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范武现故意伪造党报印章,侵犯了这家单位印章的信誉和正常活动,其行为已经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范武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要挟的方法,勒索4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又构成敲诈勒索罪,对范武现应数罪并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程红根、党玉红)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