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出意外不算工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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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06:5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伍砝 李晨曦 实习记者李凌鹏)学生到单位实习,遭遇交通事故,造成7级伤残。武侯法院认为,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算工伤,但单位有保障实习安全的义务,所以判决单位承担一定赔偿责任。武侯法院已将此案例作为示范性案例,报成都中院审查。 2003年9月,四川省汽车运输成都公司第四分公司接受小廖在内的10名学生实习。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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