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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长徇私舞弊帮助犯人保外就医获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5:39 重庆晚报

  本报讯 身为看守所长的张宗力,违法帮助犯人申请保外就医,法院判决其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成立,因其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因不服判决,他上诉至市三中院。昨日,记者从武隆法院获悉,二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张宗力,原秀山县看守所所长。2004年11月,因受贿罪而获刑1年的黄某在看守所服刑近半年,请求张宗力帮助保外就医,张宗力答应了。在不召开所务会,不对黄某进行
病残鉴定的情况下,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黄某私自安排内勤填写《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建议对黄某暂予监外执行,请县局审批”。

  上报后,县公安局在讨论该案时,要求补充罪犯黄某的病史资料,张宗力明知黄某的妻子补交的病史资料有假,仍然予以上报,致县公安局决定对罪犯黄某暂予监外执行半年,释放出看守所。(见习记者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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