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驾摩托车被扣后自焚续:巡警中队长被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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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2:42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方传柳 郑建彬 实习生 朱嘉怡) 安徽民工朱三清,19日在福清街头泼汽油自焚(详见昨日A3版)。昨日,经过初步调查,福州市公安局对福清市宏路派出所当事交巡警中队中队长陈为朝,做出撤职处理。 据了解,昨日清晨,福清市政法委部分领导在看了本报报道后,立即赶往宏路派出所了解此事。上午10时,记者到达该派出所时,相关当事民警正在接受笔录询问。宏路派出所
记者还得知,福州市公安局已派出调查人员抵达福清了解情况。 昨日下午,福州市公安局给本报发来传真,反馈事件初步调查进展。 传真全文如下:3月20日,海峡都市报刊登《福清街头民工自焚》。福州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马上召开党委会,决定对福清市公安局宏路派出所交巡警中队中队长陈为朝进行撤职;派出调查组会同福清市公安局对这起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将依据相关警纪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责成福清市公安局以此为警示,对队伍进行全面教育整顿。 陈为朝的说法 昨晚,记者电话采访了刚接受完调查组询问的陈为朝。“摩托车事件”中,朱三清称被陈为朝“动了手”,妻子遭到陈的辱骂。陈为朝对此否认。他说:“我这么大年纪不会动手去打他,只不过是他油门加起来要走,我把车拉住。” 陈为朝同时否认骂过朱三清的妻子。他在电话里一再强调:“我根本没有和她谈过话,没有和她讲过话,绝对没有骂她……”陈为朝还表示,3月13日,朱三清在拘留所出来后,他只见过他们夫妇俩一面。因当时忙于其他事,他仅仅对朱三清说了一句话:“车子还没查清楚,你们走吧!” 朱三清接受完拘留、罚款后,为何仍不把摩托车退还?陈为朝表示,因为车子的行驶证登记的是当地人“钟兆福”的名字,所以他需要进一步调查是不是黑车,但找了一次钟兆福,没能找到。 不过,钟兆福在19日晚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从出事到现在,我好多天都在家里,但从没有派出所民警找过我,也没接过警方的电话。” 朱三清再转院 昨日下午,记者从协和医院烧伤科医生处获悉,朱三清目前暂无生命危险,但手部烧伤严重,如不及时采取手术的话,极有可能终身残疾。医生还决定在明日为朱三清进行植皮手术。 据悉,福清公安局已经派人前往医院,协助照顾朱三清。福清公安局还答应,无论最终调查结果如何,朱三清的医疗费用,由警方垫付。 不过,记者昨晚获悉,朱三清接受福清警方的建议,并已被转到福州市总院。 自焚维权太极端 昨日,多名福州读者致电本报,表示愿意为朱三清的治疗提供经济上的援助,但受到朱三清家属婉拒。不少读者还表示,朱三清“自焚维权”的方式太极端了。遇到“委屈”甚至“冤枉”,大可通过申诉,大不了找领导上访,把事情说清楚了,说不定也能得到解决。 福州市公安局相关人员则表示,现实中,确实存在极少部分公安民警在执法时粗暴简单。民众可通过正当渠道,向相关监察部门反映。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