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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法院内服毒自杀后在法院门口停尸3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7:4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记者 刘戈)黑龙江饶河县小佳河镇法院副院长孙凤山昨天向记者证实,该镇一名农妇于3月16日下午在法院内服毒自杀,之后在法院门口停尸三天。目前,死者家属正在为此讨要说法。

  据了解,死者名为何忠芳,是大佳河乡种畜厂村村民。据她的儿子涂杰介绍,47岁的何忠芳早年丧夫,1999年开始与周某同居。2005年两人分开时,因在债务分割问题上未能达
成一致,周某将何告上法庭。经过调解之后,2005年秋季,小佳河镇法院查封了她家70袋黄豆。2006年3月16日,佳河镇法院再次开庭调解此案。当天,何忠芳清晨离开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据涂杰回忆,当天下午2时许,他接到小佳河镇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法院工作人员说我妈喝药了,现在医院,让我赶快去。”等他打车来到10公里外的小佳河镇医院时,何忠芳已经死亡。“我妈喝的是农药乐果”,涂杰对记者说,“医院的鉴定结果是高浓度有机磷中毒。”

  涂杰转述目击者的话说,母亲何忠芳是在法院内服毒自杀的,目击者曾看见她被工作人员背出法院。小佳河镇法院副院长孙凤山证实了这种说法。他说,下午两时许,法院工作人员发现何忠芳坐在法院一楼的楼梯口处,“已经不行了”,于是马上将她送到

医院抢救,但为时已晚。

  据孙凤山介绍,当天中午法庭调解即已结束,“本来何忠芳应该给对方13000元,对方做了最大让步,答应给8000元也可以,后来又同意给5000就行。但何忠芳说没钱给。”他强调说,在办案中法院没有违法行为,一直在耐心地做她的工作。

  涂杰说,他母亲手上有明显的被手铐铐住的痕迹,脸上也看得出被打过。但孙凤山没有予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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