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恋爱不成勒杀大学生女友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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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1:35 兰州晨报 | |||||||||
伪造“鸳鸯”殉情现场 真相大白,勒杀女大学生的凶残男友一审被判处死刑 本报讯 (记者 郝冬白 陈霞 实习生 王炜) 去年,警方在一出租屋内发现了安宁某高校女大学生于雪(化名)的尸体和她伤痕累累的“打工仔”男友把新江,在血淋淋的屋子里,
3月21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刑事附带民事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把新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承担于雪亲属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7.93万元,安宁某高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精神抚慰金没有支持。 恋爱不成男子杀女友 两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就读于安宁某高校的女大学生于雪认识了在兰打工的永登男子把新江,两人很快相恋并同居了。后来,于雪的家人知道后坚决反对他们继续交往。 2005年8月27日,于雪把家人的态度告诉把新江,表示要和把新江分手,把新江却无论如何不愿接受这个结局。 2005年8月29日凌晨5时许,喝完酒的把新江趁于雪熟睡,用电线将于雪勒死。把新江呆呆地在恋人身旁坐了两三个小时,用打碎的玻璃酒瓶、菜刀划伤了四肢,用身上流下的鲜血在屋内的地上写下血书,称两人是自杀殉情。随后赶来的于雪父亲发现惨剧后立即报了警。 法医鉴定戳破凶手谎言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了一截电线和部分玻璃碎片,同时在死者颈部发现了勒痕。经法医鉴定,于雪死于机械性窒息,通过种种迹象表明,于雪可能是他杀。随着民警对把新江加大审讯力度,一直百般抵赖的他终于在铁证面前低下了头,交代了杀害于雪的过程。 学校日常管理有漏洞? 死者于雪的家属认为,在于雪离校的20个小时之内,学校没有采取任何管理措施,校方在日常管理上存在很大的漏洞,要求安宁某高校和把新江共同赔偿包括精神抚慰金在内的损失25万元。校方认为,于雪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学校对于于雪的死没有责任。 学校不承担民事赔偿 为什么安宁某高校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关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法院认为,于雪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被人杀害,安宁某高校在于雪的死亡后果上不存在故意或过失的损害行为,不应当成为本案的赔偿被诉人。对于原告提起的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范围,故法院不予支持。 本报记者 郝冬白 陈霞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