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携带枪支及爆炸品上火车被刑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12:54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安康讯(记者 陈春平)昨日,一乘客非法携带枪支、危险物品,欲从汉中火车站上车,被铁路警方查获。目前,该乘客因涉嫌非法携带枪支、爆炸物品,已被铁路警方刑事拘留。 3月25日上午9时许,安康铁路公安处汉中车站派出所值勤民警薛振歧,在配合车站工作人员利用“查危仪”进行
安检时,发现一旅客携带的蓝色提包内装有手枪。接到报告后,警长刘建巍立即带领民警薛振歧、吕勃将该旅客带至值勤室进行详细检查。从包内查出自制手枪1把、雷管8枚、导火索1节(3厘米)、炸药3包(650克)及黑火药一盒(160克)。 经查,携带人廖中山,51岁,系湖南省隆回县六都寨镇普通村农民。廖中山持有3月25日汉中开往长沙方向的2268次列车车票一张。据廖交代,自制手枪和黑火药系同乡华某(男,20多岁)于今年1月19日,在宁强县鱼景塘金矿打工回家时交给他保管的,具体用途不知道。炸药和雷管系同乡周某(男,40岁)于今年1月21日,在宁强县鱼溅滩金矿打工回家时交给其保管的。当时周某说,带炸药和雷管回老家炸鱼。据悉,华某、周某均已回湖南老家。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