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消费提示:出游当心低价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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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03:02 东方早报 | |||||||||
针对此次暗访调查发现的问题,市消保委昨日专门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十一”黄金周期间外出旅游时警惕低价陷阱。 在发布的消费提示中,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注意五大事项: (一)旅行社“验明正身”;
(二)警惕低价陷阱; (三)签订规范合同; (四)不要冲动购物; (五)注意理性维权。其中,在第五个注意事项中,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消费争议无法立即解决时,可采取书面记录、录音录像等方法保存证据,切不可采取擅自离团、罢游等不理性做法。此外,市消保委还提醒说,由于香港计量单位与内地不同,消费者在购买中药材和参茸、海产品时还要问清单价和计量单位。 此外,香港没有“三包”规定,消费者购物后务必妥善保存购物发票等有效凭证。而为确保消费者在澳期间购物的合法权益,澳门消委会推出了优质标志。消费者在澳期间可选择有“消费争议仲裁中心加盟商号”标志、“诚信店”标志和“标准黄金成色认可证”标志的商店。 早报记者 肖蓓 李道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