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输液后发抖向医院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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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13:19 内蒙古晨报 | |||||||||
症状是否与输液有关很难判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杨雨超)家住呼市玉泉区的张先生说,他在一家医院输完液后哆嗦,又去了另一家医院急救。病好后,他向第一家医院索赔遭到拒绝。 ★患者称输完液后发抖
患者张先生称,9月11日下午4时许,他因感冒去呼市复兴医院看病,医生给他做了青霉素过敏试验(皮试),结果是不过敏,给他输了青霉素和双黄连。当日下午7时许,他开车到县府街时感觉身子有些抖,等到他家楼下时已抖得不成样,他走进就近一家诊所,诊所一工作人员称可能是输液过敏,让他赶紧去大医院看看。他开车去了玉泉区红十字医院,经过4个多小时的抢救才好些了,在红十字医院他花去了154.8元医疗费。 ★复兴医院称没有责任 9月20日上午,记者采访了复兴医院。医院的霍医师对此解释说,张先生来到该院就诊后,他们按照规范对他进行了检查、青霉素过敏试验,按规范给他输液。他们医院是无过错的,所以也就不能负担张先生说的这笔费用。 ★玉泉区红十字医院难下判断 记者从玉泉区红十字医院了解到,9月11日晚他们确实接诊过这位张姓患者,但当时症状是不是输液过敏引起,他们也难下判断。 ★律师:患者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针对上述医患纠纷,内蒙古合德律师事务所的支文宇律师说,从医患的说法上看,当事医院并无过错,患者如有疑义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果如证明医院方有过错,医院方就应该给患者进行赔偿,反之则不予赔偿。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