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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女演唱会侵犯著作权 赔偿10万元著作权使用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1:22 国际在线

  超女不能“想唱就唱”

  演唱会侵犯著作权赔偿10万元

  一首《想唱就唱》,伴随着2005超级女声比赛红遍全国,也成为此后“超女巡回演唱会”上的必唱曲目。但去年10月上海的一场演唱会却令主办方陷入了官司。

  近日,被诉侵权的上海开思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开思公司就包括《想唱就唱》在内的演唱会相关曲目向音著协支付音乐著作权使用费人民币10万元。

  2005年10月6日,上海体育馆举办了“2005超级女声唱游中国巡回演唱会”,超女们演唱了歌曲《想唱就唱》等。作为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认为,协会与《想唱就唱》词作者胥文雅已经签订了《音乐著作权合同》,对其音乐作品的公开表演权、广播权和录制发行权授权协会实施管理,而该场演唱会的组织者上海天娱传媒有限公司、上海东亚演出有限公司、上海开思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上海城市音乐有限公司在未征得协会许可,未交纳著作权使用费的情况下,公开组织演唱了协会管理的该音乐作品,侵犯了其公开表演权,故请求法院判令4家单位赔偿损失29285元。

  经过法官调解,最终,音著协向法院撤回起诉,上海开思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向音著协支付演唱会相关曲目音乐著作权使用费人民币共10万元。(卫建萍 本报记者 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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