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大丹犬咬伤女孩 公园责任人被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2:55 法制晚报

  大丹犬咬伤女孩 公园责任人被拘

  本报讯(记者 王媛媛 通讯员 刘巍)公园未办理养犬登记手续私自养大型犬护园,犬将女孩咬伤。今天上午,警方对犬予以没收,对公园责任人刑事拘留。

  据介绍,2003年,该公园买来一只大丹犬看护公园,但未办理养犬登记手续。今年
10月7日15时左右,该犬将翻墙爬入公园的10岁女孩赵某咬伤,工作人员立即将大丹犬赶开并将受伤女孩送往宣武医院救治。

  经医院诊断:女孩颈部、头部、胳膊、背部、屁股等多处被咬伤。

  丰台公安分局依据有关规定,对大丹犬予以没收,并送交北京市公安局犬类留检所,对万泉寺投资管理公司处以 1万元罚款,对万泉寺公园负责人李某予以刑事拘留。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