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烟草稽查人员 敲诈勒索香烟现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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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2:55 法制晚报 | |||||||||
冒充烟草稽查人员 敲诈勒索香烟现金 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张勇)为了挣钱,3人专门冒充国家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对贩卖香烟的商户进行敲诈勒索,近日被以敲诈勒索罪公诉。丰台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5月至12月间,柴某兄弟、李某在丰台、西城、朝阳等地,冒充烟草专卖局稽查工作人员,以查扣走私香烟或以仓库存放的香烟超过库存标准等理由,敲诈他人香烟2140条(价值16万余元)及现金人民币12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