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冒充烟草稽查人员 敲诈勒索香烟现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2:55 法制晚报

  冒充烟草稽查人员 敲诈勒索香烟现金

  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张勇)为了挣钱,3人专门冒充国家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对贩卖香烟的商户进行敲诈勒索,近日被以敲诈勒索罪公诉。丰台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5月至12月间,柴某兄弟、李某在丰台、西城、朝阳等地,冒充烟草专卖局稽查工作人员,以查扣走私香烟或以仓库存放的香烟超过库存标准等理由,敲诈他人香烟2140条(价值16万余元)及现金人民币12万余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