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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梦破 陈峰伟无罪释放异地继续创业还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3:21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曾经名噪一时的大学生创业明星陈峰伟,在自己创办的企业“唐电”电器销售公司开张大喜后仅仅11天,于今年7月6日,被南京市后宰门派出所的民警拘捕。8月初,检察机关以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驳回了公安机关的逮捕决定,陈峰伟得以无罪释放。9月10日,休学期满的他原该返回校园,可是他的身影一直没有出现,创业梦破,陈峰伟今在何方,他有何打算呢?

  创业无悔

  继续休学,打工还债

  曾经一向高调示人的陈峰伟从看守所出来以后,就返回了河南老家,据其介绍,回去后不久,他就因胆结石开刀住院,目前还在静养,所以暂时不能返校。经历了大喜大悲后,陈似乎并不愿意马上返回大学校园,他告诉记者打算向学校申请继续休学,因为他欠下20多万的债务。

  昨天,当记者再次与他通话时,陈自称正在郑州创业,主要是搞软件开发、经营网站,目前已经开发出两个软件,并且开始销售。至于学校方面,他已经请了假,并打算继续休学,因为南邮实行的是弹性学制,8年内完成学业就可以了。

  9月初,不断有相熟的仙林大学城学生向记者打听陈峰伟的下落,起先问的是公安机关打算怎么处置他,后来又有学生告诉记者陈已经自由了,还跟他们说自己是无罪释放,于是问题又变成“10号,峰伟的休学期满,他能否顺利复学?”在学生们的热切关注中,目标只有一个,陈峰伟何时能把欠下的钱还给他们……

  无罪释放

  借条诈骗,法律空白

  无论怎么看,陈峰伟都算是一个名人,厚厚一沓案卷中,记者看到了检察机关给予的审理决定,“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不予逮捕”,8月7日,玄武区检察院在认真核实相关事实后,做出不批准逮捕陈峰伟决定。

  审理此案的玄武区检察院检察官认为,所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陈峰伟一案中,陈峰伟雇佣他人骗取的并不是实际财物,而是自己借他人钱物的借条。借条是否可以作为诈骗罪定罪的依据,这在我国的法律上尚无明确规定。

  就本案来说,关键是能否认定欠条为“公私财物”,江苏维世德师事务所律师郝党权分析认为,如果欠条是整个债权债务关系的唯一证明,离开它债权人就不能实现自己的利益,那么可以认定为欠条为具有债权凭证性质的“财物”,如同不记名股票一样。但是,如果还有其他方式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离开欠条也能实现自己的利益,那么就不应该认定为诈骗罪,因为这时欠条只是一个证明材料。

  案件回放

  创业明星,潦倒被捕

  陈峰伟,男,河南人,南京邮电大学数理学院的休学学生。

  2005年12月27日,当时是南京邮电大学大二学生的陈峰伟,在城市名人酒店面对全市各大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主创办电器销售企业,并向外界公布了他宏伟而大胆的商业计划:年销售额4000万;3年超过南京本地电器销售龙头“苏宁”;5年上市,年销售额达到8亿元。他说,他要做“苏宁”的掘墓人。

  2006年6月30日,后宰门派出所接到一起报案,报案人叫史福全,自称曾任唐电电器的副总。史福全说,今年4月,陈峰伟位于大成名店内的店铺因装修,需要付2万元装修保证金。陈峰伟拿不出这笔钱,便向他借了2万块钱,并打了欠条,后来他再三讨要均未果。5月23日,史福全在南京某网站上发表了一篇名为《欠钱不还的唐电》的文章。过了几天后,一位自称是记者的人打电话给他,并以采访需要为由,拿走了欠条。当史福全再去向陈峰伟要债时,陈峰伟却说钱已还了。史福全意识到不对,遂报警。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冒充记者的嫌疑人姓黄,是南京某高校的一名在校大学生,而陈峰伟也与此事有关。7月初,黄某和陈峰伟均因涉嫌诈骗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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