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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出”顶灯车主犯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9:58 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刘伟

  出租车公司要求车主“让出”顶灯,车主表示疑惑。10月10日下午,当此事再次上演时,车主毅然拒绝了出租车公司的要求。为此,双方发生了争执。

  当日下午,记者接到车主的反映后,赶往西郊某单位了解了事情的经过。据车主何
某介绍,他于2005年8月1日与长丰出租汽车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顶灯租赁合同(灯号为16)可公司还未等他安上顶灯,便与其商量叫他“让出”,说另台出租车没顶灯。为了保证其利益不受损害,该公司向何某出具了一份“保证书”。同年9月28日,长丰公司为何某安装一盏5年期的出租车顶灯(灯号为90)。何某说当他经营了一年后,近日,长丰公司以他车龄3年)顶灯有期(4年)不相符为由要求其再次“退”。何某认为,该司只向他出具了一份“保证书”,担心公司万一不认账,自己经济损会很惨重。另外,“保证书”到底具不具有法律效力,他也不得而知。

  长丰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龚正喜在接受访时说,该公司与何某之间所发生的事,纯属企业内部的管理问题,不存在“穿小鞋”之说,在问题的处理上,该公司有这样的自主权。他告诉记者,只考虑到何某车辆的年限与顶灯有效期不一致,所以才出了这样的决定,但一切均在不损害何某经济利益的基础上进行的。

  截昨日下午记者发稿时,双方正对此事进行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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