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未办用水指标 被城管重罚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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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12:31 法制晚报 | |||||||||
施工未办用水指标 被城管重罚5万元 本报讯(通讯员 赵胜利 记者 洪雪)昨日,丰台卢沟桥乡城管分队对一起未办理临时用水指标就开始施工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了5万元的高限处罚。这是今年来开出的最高罚单。
据丰台区卢沟桥乡城管分队介绍,在对辖区施工单位进行日常节水检查时发现,北京某住宅开发单位在小瓦窑危改小区工程的施工中,未取得丰台区水务局下发的临时用水指标即开始用水。 经查证,该单位从2006年初开始施工至今都没有取得临时用水指标,在施工过程中还有浪费水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