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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取当事人转瞬即逝的细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14:30 新民晚报

  虹口区法院民庭的卞良法官善于抓住当事人无意间流露出的一些转瞬即逝的细节,因势利导,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

  案情回放

  有这样一个案件:一老人到他人家里做客,在楼上房屋如厕时因楼板断裂,从楼上
跌至楼下摔伤。据知情人刘先生介绍,他是2004年9月向房东黄先生租借房屋的。去年12月的一天,当事人陈老伯来到刘先生房里,两人聊了一会天,陈老伯就上厕所去了。一会儿,“轰隆”一声巨响,只见厕所间整个楼板以及厕所内的东西都不见了,刘先生冲下楼去,看见陈老伯躺在废墟中,浑身是血,不省人事。经过抢救他才转危为安。

  三方对质

  开庭后,原告陈老伯认为黄先生、物业公司对他的意外摔伤负有不可推卸的赔偿义务,要求判令两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等13000余元。

  被告黄先生认为,房屋年代久远失修是造成事故的最主要原因,物业公司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物业公司的观点是,发生事故的房屋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了,房屋建造之初,原始结构是木地板。房屋内本来没有抽水马桶和淋浴设备,黄先生不顾房屋年代久远,擅自在楼上搭建卫生间,事故发生时陈老伯使用的马桶是黄安装的。因此,黄先生应承担责任。

  发现细节

  卞良法官在庭审上发现一个细节,虽然两被告都不愿意承担完全的责任,但是他们对摔得不轻的陈老伯都流露出愿意赔偿部分损失的意愿。于是,在庭审结束后,卞良法官做起双方当事人工作。由于开庭前做了细致的案头工作,在庭审中又抓住纠纷的焦点、捕捉到当事人尤其是被告方认识到了自己给原告方带来的伤害希望给予谅解的心情,因此法官的调解工作进展得很顺利有效。在卞良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庭外和解。

  通讯员顾琼本报记者袁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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