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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别人与妻子有染 男子网上悬赏抓第三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12:23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郝芳芳)怀疑自己的妻子与别的男子有不正当关系,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一男子在网站上发布所谓“悬赏抓淫棍”的帖子,公布怀疑对象的电话号码和照片,并悬赏500元寻找知情者。

  ★网上惊现“悬赏帖”

  10月11日上午,记者在百度包头贴吧里看到一则题为《悬赏抓淫棍王XX》的帖子,大致内容是:发帖人的妻子与帖子中所提到的王XX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发帖人在帖子中说,自己妻子的工作单位,还公布了王XX的联系电话,并宣称自己愿意付500元,寻找了解王XX情况的网友。“有认识的在吧内留言,留电话,我打。因为我一留电话怕人们知道我是谁。”

  记者发现,在百度“内蒙古贴吧”和“呼市贴吧”里,都出现了同样的帖子。11日下午2点27分,发帖人又在包头贴吧里发布了王XX的照片。

  ★发帖缘于妻子不忠

  11日中午,记者按照发帖人的要求,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留在帖子里。11点36分,记者收到发帖人的短信,询问是否知道王XX的情况,记者佯称是王XX的同事。随后,该男子给记者发来11条信息称:“他和我老婆搞

婚外情”、“把情况告诉我,我会给你钱的”。

  根据发帖人的IP地址,记者查询到,该男子是在呼市的一家网通网吧上网发布的帖子。

  ★当事人不接电话

  昨天,记者发现,《悬赏抓淫棍王XX》的帖子在百度包头贴吧等几家网站上的点击量都在300人左右,网友对此事众说纷纭。当日下午,记者拨打发帖人公布的电话,想联系当事人王XX对网上发帖悬赏他这一事件的态度。固定电话和手机都能接通,但一直无人接听,记者将相关问题以短信的方式发送到王XX的手机上。大约一小时后,记者收到回信“你是谁”,从口气上能感觉到,王XX已经知道自己的电话和照片被人发布到网上。在记者表明身份和采访意图后,截止到发稿时,还未收到回信。

  ★

  律 师 说 法

  已经侵犯隐私权

  内蒙古尚成律师事务所高健律师认为:“网络空间的个人隐私权主要指,公民在网上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公开和利用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上泄露某些与个人有关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实、图像以及毁损的意见等。隐私权确实没有在法条上明确标明,但司法实践中,隐私权一直是按照名誉权的形式被保护的,这个事件中,发帖人将王XX的电话和照片一并在网上公布,已构成侵犯他人隐私。如果情节较轻,根据《治安处罚法》,信息发布人将被处以治安处罚;若情节严重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报新闻热线:

  0471-3339111 0472-698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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