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市背车族的新归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0:18 央视《经济半小时》 | |||||||||
背户的新归宿 政策的变化给了北京的这些背户们又一次牟利的机会,一天的时间,两个背户老史和老丁就总共出了七个户,收了过户车主近六千块钱,这笔钱如今挣得可比当初背户的时候多多了,也轻松多了,当然,最冤的还是那些两头掏钱买单的车主们。
记者:“你觉得你挣的钱合理合法?” 老丁:“我应当觉得我挣这个钱合理也合法,因为法律要没有规定不允许说每个人身上,要背多少辆车并没规定是不是。” 老丁认为,就算是他们钻了法律的空子,可这也是买车的人主动找上门来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两厢情愿的事情。 老丁:“他也有贪图,总共一个字,中国一个字就是贪,人没有贪字什么事也,我们只不过现在就是为生机而贪,他们贪的,他们贪这车出事不是我责任,是不是,是你车主责任,他贪的是这样。” 老丁告诉记者,有些人买车找背户实际上是为了逃避责任,一旦车辆违章或出现其他事故时,开车的人因为不是车管所的登记车主,就无需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一切责任都是由他们这些背户来承担的。 老丁:“是我们承担他们的责任,他们并没有承担我们责任,我们承担他们责任,是不是,这个说多少钱我们要过来,我觉得合理。” 老丁一直在强调,不管他们是干背户还是出户,向买车人收取的钱是合理合法的,那么,到底背户和出户合不合法?向买车人收钱合不合理呢?就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的法律人士。 范亚光律师:“肯定是违法的,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16条明确规定,如果公民,有下列行为,就是像出租,出借,借用这个身份证,应该处于警告和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有非法所得的,应该没收非法所得。” 范律师告诉记者,背户这种行为不仅违法,同时还严重影响和干扰了交通管理部门的正常工作,比如前面提到的养路费的追查,违章罚款谁来买单等等问题。 范亚光:“真正发生交通事故,很难查明真正的肇事的车主,极有可能是要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警力,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背户的性质无庸置疑,但是我们却又不得不承认,背户的产生和长期存在却是客观环境造成的,而这从某种角度上又暴露出我们相关政策法规的不完善,暴露出相关部门监管不力的问题。 范亚光:“机动车登记机关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我觉得应该考虑一下,这个人有没有可能名下有几百甚至上千辆车,虽然按照这个法律的相关规定,这不一定在审查的范围之内,但是如果出现到这种情况,我觉得,执法机关也是应该对这些不正常情况要进行调查核实的。” 前不久,北京市交管局颁布了实名制管理条例,这个政策对于二手车市场来说,应该是件好事,这么一来,像老史和老丁这种背户就要彻底失业了。 记者:“你说这个制度不合理,需要不断完善?” 老丁:“对,制度是需要完善。” 记者:“那完善了以后你的这个背户没法做了,以后做什么?” 老丁:“那我就做点小生意,不做这个了,以后完善以后,或者没有这个漏洞,把这个漏洞补上了,堵住了,我们就去干别的,干别的,做个小生意啊什么的。” 记者:“你会不会再钻别的空子?” 老丁:“有可能。” 对老史和老丁这两个背户,记者跟踪拍摄了一周的时间,其实,随着新的机动车实名制制度的实施,他们这个行当也很快干不下去了,但面对老丁的回答,说实话我还是有些担心,制度上的疏漏让他们这些人还存有侥幸心理。 半小时观察:人不是钉子 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人,名下却有几百辆车,这故事听起来绝对够荒诞。 谁应当对这个荒诞的故事负责?交管部门和法律界人士的回答很明确:“背户”转让身份证的行为非法,正是这种非法行为给交管部门带来了麻烦,这话只是真理的一个方面,背户们对这事也有自己的说法:没有收入,有人上门送钱干嘛不要?看来真正要负责任的应当是那些使用别人身份证的买车了,但他们也有他们的说法:北京有四百万外来人口,我们在北京工作、生活,为北京的繁荣做贡献,我为什么不能在北京买车?不只是买车,原来在北京买手机入网,不也要北京市户口吗?更甭提买经济适用房了。 很多事情看起来简单,但在不同的人看来有不同的道理,谁的道理是硬道理?那要看谁的道理是大道理,人口流动给北京这样的大都市带来了活力,用僵硬封闭的办法管理一个开放的城市,就会出现外地人买车上不了户口,买房办不了房产证这样的情况,僵硬封闭的管理办法和开放流动的现实生活之间产生了尖锐的矛盾,正是这个矛盾造就了身份证转让的市场的需求。 没有谁说车辆不必实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制度,但一个人像钉子那样牢牢钉在自己家乡的年代早已成为过去,想依赖这种钉钉子的办法来管车那也是一种非常过时的作法。 所幸,我们看到有关部门正在改变。 主编:张雪梅 记者:黄勇 摄像:沈焱 相关专题:央视《经济半小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