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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宅保安至今逃逸在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4:19 青年周末

  入宅保安至今逃逸在外

  潘婕报案后,胡各庄派出所出动了警力介入调查。

  潘婕说,警方从中午12点一直查到晚上9点。一方面给潘婕录口供,一方面到物业公司调查。在她录口供期间,物业公司归还了保安入院抢走的工具。

  “警方告诉我,物业公司经理当着他们的面道歉,说他们不知道这样是违法的。物业公司经理告诉警方,说孩子都吓坏了,都跑了。”晚上6点左右,警方通知潘婕到物业公司认人指证,潘婕已经根本不记得入院抢工具的保安的相貌。“那么多人我哪认得出谁是谁呢。派出所从23日到现在,一个人都没抓着呢。”潘婕面带苦笑。

  随后记者致电给胡各庄派出所刘警官,他告诉记者确有此事发生,事件正在调查中,不便向媒体透露太多。“我们还在核实这件事情,现在人(入院保安)能确定,但没有抓到。”

  保安暴力入宅是否违法

  其他业主也有类似经历

  潘婕说,她所在小区目前入住5户,其中3户因门斗问题遭保安强制入宅。记者电话联系上最先安装门斗的杨女士。“我在

装修的时候就发现了很多设计不合理的地方。发现问题后跟物业反映,每次他们都说要跟开发商协调,到最后都是不了了之。我从1月份等到5月份,在他们毫不理睬的情况下,我们只能先自己采取措施了。”

  27日,记者电话联系“运河岸上的院子”的开发商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某。马经理说:“《业主临时公约》规定不得在住宅内私自搭建建筑。任何搭建都要通过规划批准的。”

  潘婕愤愤不平:“即便搭建门斗是违规的,物业公司是否该考虑用其他合法的程序来解决问题,非要采取这么极端的方式吗?这跟地痞流氓有什么区别?”

  院落属于私人领域

  开发商马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承认院落的使用权属于业主个人。既然是私人领地,物业公司保安缘何就能闯入民宅?“这个具体情况我不太了解(保安冲到院内),只知道他们因此发生了不愉快,但怎么进去的我也不太清楚,我不在现场,所以我不能回答你。”马经理这样答复。

  保安举措属私闯民宅

  物业保安是否有权强行入宅制止?记者采访了北京大学物权法专家尹田教授。尹田告诉记者:“住宅是其所有人的私人空间,在未经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这里的住宅还包括房主所有权范围内的走廊、门庭、院落等。在这样的争端下,存在一个物业公司进入私宅的方式问题,像这样采取暴力的方式强行进入就是私闯民宅。”

  在发生争端时,物业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解决问题。

  “经过裁定,如物业公司具备合理的理由,在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况下,物业公司的制止行为也要通过一定的申请程序。一方面,可以通过行政管理的程序,即物业公司向有关建筑管理机关进行通报,由行政机关裁决、行政部门出面协调;另一方面,通过法律诉讼程序,需要得到相关法律依据的支持,经过公安机关的授权,得到搜查许可证才能采取强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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