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嫌犯诈骗专利申请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15:56 BTV《特别关注》

  诈骗专利申请人 犯罪分子被判刑

  记 者:李丹

  摄 像:楚健

  女播:【导语】我们栏目曾经报道过,32岁的康海彬和24岁的张伟,在北京注册了一家公司,谎称能为专利人申请国家技术创新基金,先后骗取62名专利人10万8千多元。日前,这两名公司负责人连同公司的两名职员在海淀法院被判刑。

  【正文】海淀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康海彬有期徒刑9年、被告人张伟有期徒刑7年,对该公司的两名职员宫婷和李文华分别判处1年半、1年的有期徒刑。2005年11月,康海彬伙同张伟注册成立了北京国利科联科学技术开发中心,他们以能为发明者申请国家技术创新基金为名,先后骗取62名发明者代理申请费共10万8千多元。在行骗过程中,他们首先购买了一些国家专利公告,接着按照上面发明人的地址,邮寄技术创新基金申请表。如果有发明人打电话咨询,这两名职员便会设法让对方汇钱,金额从400元到2700元不等。宣判后,四被告人尚未向法院提出上诉。据本案的主审法官介绍,这四人诈骗的手法并不高明,之所以那么多人被骗,究其原因还是一些发明人迫切希望得到资助,忽略了对对方资质的审核。

  【同期】海淀法院审判长 杨晓明

  国家级的奖励或者相关的扶持基金

  国家都有相关的明确政策

  有相关的法规规定

  有严格的审查程序才能够获得

  一般不会授权这种公司 企业

  去作为代理去办这件事

  【正文】法官提醒,专利人申请创新基金,应先到专利部门进行咨询登记,不要盲目交纳代理费用。记者 李丹 楚健 报道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