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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阿龙和司徒第一次见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12:21 南方人物周刊
二 2004年5月,阿龙和司徒第一次见面。地点是广州火车站旁的一个烂尾楼。 破旧的楼房,窗户残破不全。紧贴着铁路,轰隆隆的火车声经常性地敲打着耳膜。没有水电,遍地是大小便和注射过的针管,炎热的空气里弥漫着令人窒息的味道。 里面的人都是“白粉仔”,没钱,基本上靠偷抢过活,注射器里的白色粉末是活着的惟一理由。面无血色,瘦,漠然地注视着“入侵者”司徒。 阿龙大概有几十万存款,来路不明。还有一个固定的女朋友,阿美。 在人群当中,阿龙的气质显得格外不同,明显有一种众人中心的味道。他指挥着这些人,个别实在潦倒的还会给几块钱让他们买吃的,甚至会带得了AIDS的白粉仔去医院。 所谓的“草根精英”也许就是这样吧,这一点吸引了司徒,他开始用摄像机记录下他们交往的历史。 三 阿龙就要出来了,脚镣摩擦地面的“哗啦”声越来越响。天空还下着雨,我们守在看守所的正门外已经两个多小时了。 门开了,他出来了。 司徒迎了上去,阿龙很平静,没有我想象的激动,两个人简单说了点什么。阿龙上车后从囚服的口袋里掏出来一个纸团,想扔给我们,可没能扔出来。 两天前,我们来到昆明,司徒动用了能想到的一切关系努力想对阿龙做一个采访,面对面的。 但是现在我们什么办法都没有了,各方面的态度礼貌而一致:涉及到二审,可能不太方便。 采访阿龙似乎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司徒突然想起一个电话号码,号码的主人曾经给他发短信通知他阿龙开庭的时间,对方自称是看守所的指导员。 雨停了,天空逐渐放晴。司徒开始拨这个号码。 四 阿美是阿龙的伴儿,刀锋一样爱恨的女人。现在看来,只能说是曾经固定的女朋友。 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了7年,分分合合闹了很多次。 阿龙曾经入狱三年,阿美等了三年。 两个人在广州认识、相爱、一起吸毒一起骗钱,在这个充满了欲望的城市四处游荡。 她怀过一个孩子,男的,流了。 要不是家里的影响,我不会来到广州。家里什么也不缺。 刚来广州在一家大排档打工,一个月500块钱,太累了,从小身体不好,有哮喘。后来就去夜总会,做主任啊,经理啊。 我们要等客人走光了才可以下班。到家就过了十二点了,我和他是楼上楼下,我回来得晚会吵到他。他找我理论,就这么认识了。 他判了三年,我就等了三年。 什么东西能有十全十美的?人都有犯错的时候。这次把他抓了是一件好事不是一件坏事,我愿意去等。希望用自己的一份真心一份真情来挽救他。 在我的观念里,只要他对我好,关心我(就够了)。我觉得他本质不差。只要能把那东西戒掉,应该是个不错的人。 我觉得自己一直在痛苦里面挣扎。究竟是分手还是不分手。不分手,我又受不了那种折磨;分手,我又苦苦等了这么三年。 可能真是命中注定,我逃不过这一劫。 五 岔路口的一个川菜店。 王强坐在酒桌对面,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脸黑红黑红,说话瓮声瓮气,高大黑壮,开一个右舵的丰田。 他是那个号码的主人。他真的是看守所的指导员。 “阿龙这个人在里面还是可以的,没怎么闹过事,挺仗义。他打过一次架,我们关了他禁闭。他都已经到今天这个地步了,说实话日子不多了。我给他家里人打电话,这时候了我们也会替犯人考虑的。可他家里人死活就是不来。 他说他就你这么一个朋友,说是记者。我就给你们联系,没想到你们非亲非故的,还真来了。 至于见面采访,我也明白你们的意思,但他现在是死刑犯,确实是不方便。 我看看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有没什么别的办法。 千辛万苦找了这么多关系,最终的问题在这里似乎解决了。 六 一个深夜,司徒接到阿美的电话,说阿龙出事了,今晚你一定要来。等司徒带着摄像机从郊区番禺打车20多公里见到这对夫妻时,阿龙泣不成声。 把我头打得,全身是软的。要不是吞了刀片,他们不会放我,至少判我四年。把我身上2800块钱收得一分钱都没有,这帮逼太黑了。 我刚才吐血了。他让我写个保证,先自己出去,去医院医疗,做手术。治愈后,回本派出所报到。 听老婆说,你从番禺过来。我眼泪涮地一下掉下来了,真的。 我买了两块刀片,一块放在家里刮胡子用,另一块我就放在身上,刚好今天用上。我连纸全吞下去了,还有一小片,在我脚心。 司徒急了,催他去医院,又给了他200块钱。 第二天,阿龙吐了血。随后买了韭菜,烫了烫开水就直接吞下去,为的是能把肚子里的刀片绕起来,拉出去。 一把一把的生韭菜,揉成一团一团的咽下去,足有一斤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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