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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难题(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8日08:13 台海网

  难题 不晓得利用,就是废纸

  难题1 知晓率低民众困惑

  台海网10月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张清 通讯员 李昌明/文 沈威/图)许多老百姓对 《物权法》知之甚少,这会不会影响到《物权法》的实施?会不会影响老百姓利用 《物权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此,同安法院林振泰法官认为,虽然作为普通老百姓,并不需要对《物权法》有深入的研究,但是至少应当对《物权法》规定的主要制度和原则有一定的了解。这对于老百姓运用 《物权法》来预防权利受侵害以及在权利受侵害后能够运用《物权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林振泰认为,在《物权法》实施初期,运用各种渠道普法,是《物权法》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一环。《物权法》会不会成为纸上法律?记者调查发现,《物权法》的内容知晓率并不乐观,很多市民担心《物权法》能否真正起到它应有的作用。相对学术界极高的期望,在本报此次的问卷调查当中,七成左右的市民对《物权法》的作用持观望态度。

  李玉华先生本科毕业,在大学期间选修过法律课程。对于《物权法》的将来,李先生打了一个比喻:一辆马车不跑,你是用鞭子抽马呢,还是用鞭子抽车?李先生说,《物权法》是车,是制度;执行部门是马,是人事。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并没有将《物权法》看高,《物权法》仅仅是一部普通法律而已,如果公众对它期望过高,可能失望也越大。

  李先生认为,如果各个行政部门真正按照原先的法律办事,即使 《物权法》不出台,公众的财产也可以得到很好的保护;如果行政部门或者社会团体有法不依,颁布《物权法》也是无济于事。李先生认为,《物权法》怎么走,关键还得看今后实施的情况。

  和李玉华先生一样,厦门公益诉讼人林雷先生也表示了同样的担忧。林雷告诉记者,出台怎样的法律并不是关键,加强公众的维权意识才是关键。林雷说,《物权法》出台后,很多市民还是不知道它讲什么,即使想用,也用不来。

  作为公益诉讼人,林雷已经打了好几场公益官司,对公益诉讼深有体会。林雷说,如果普通市民不懂得利用《物权法》,那么它就是废纸一张。为此,林雷举例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有十几年了,但是在他看来,《消法》当中的不少法规还是停留在纸面上,并没有有效维护公众的利益。普通市民消费时吃亏,要么找商家吵闹,要么自认倒霉,很少想到用《消法》的。林雷说:“我现在担心《物权法》会不会成为下一个《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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