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虎事件”各方仍在角逐 涉及10种法律关系(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9日10:55 国际在线

  第四类 野生动物保护法

  照片真的也好,假的也罢,事件真正的法律意义不能被忽略。那就是,对华南虎的保护。正如陕西省林业厅站在“华南虎事件”一线的官员关克所言:“关于华南虎的争议已经被娱乐化了,而真正的主角华南虎却被推到了后台,甚至被人们忽略了。”

  陕西省林业厅的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即使没有对照片进行鉴定,我们也有足够的证据和理由去相信野生华南虎真实存在。这种‘相信’的最大好处是,可以使华南虎的保护工作迅速建立并完善起来。”

  他半开玩笑地说:“如果因为没有去确认照片真假造成国家2万元财产损失,算是渎职的话,那么,因为拒绝照片的真实性而忽略对华南虎的保护措施的开展,才是真正的渎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堵住舆论,将可能存在华南虎的地方开放,极有可能导致华南虎的恐慌进而发生疾病。如果因为这个原因,在人们真正确认存在华南虎的时候,发现那是几具尸体。谁将会是千古罪人呢?!”

  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在“华南虎事件”发生之初,陕西省林业厅就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华南虎最新照片的拍摄地———陕西省镇坪县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通告,在当地停止一切狩猎活动。此外,还要求当地在主要进山路口设立检查站、观察哨,配备专人严把关口,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山,以确保野生华南虎种群及其栖息地安全。

  据悉,陕西省也正在抓紧申报建立陕西华南虎自然保护区,并划定华南虎特别保护地范围。特别保护地将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模式进行管理,野生华南虎栖息洞穴、交配繁殖地、重要觅食地、水源地等被列为保护核心区,禁止开展一切生产活动。陕西省林业部门组织了专家考察队,对华南虎的种群数量、活动范围、栖息地状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编制《陕西华南虎保护总体规划》,并为保护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而11月10日,国家林业局也组织了专家考察队,目前正在进一步规划之中。派出十位专家赴陕西进行专题调查,专家组将根据调查的需要,将调查区域逐步覆盖到大巴山系等更多的地区。据介绍,目前这十位专家已经把一些社情调查做完,初步确定了20万平方公里的调查范围,划定了重点调查的区域,注明调查的方案。

  林业主管部门的这种行为,应该说是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尊重。根据该法规定,“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在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的地区和水域,划定自然保护区,加强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管理”。“各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由于环境影响对野生动物造成危害时,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有专家认为,对像“华南虎事件”中,出现未置可否的野生动物保护的紧急状态下,或者出现野生动物其他紧急需要保护的状态下,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野生动物保护法尚缺乏相应条款。这也是造成紧急状态下,陕西省林业部门采取类似于准自然保护区的紧急防范措施的尴尬所在。

  第五类 行政复议

  11月11日,北京公益诉讼律师郝劲松向国家林业局递交了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国家林业局委托专业机构对陕西省林业厅所依据的周正龙拍摄的71张华南虎照片和胶卷一一进行鉴定。同时请求撤销“陕西省林业厅依据周正龙拍摄的71张华南虎照片和胶卷而认定陕西省镇坪县发现野生华南虎”的行政行为,并责令被申请人作出新的行政行为。

  国家林业局“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认为,陕西省林业厅根据周正龙所拍虎照认定镇坪发现野生华南虎、向社会公布镇坪发现野生华南虎这两个行政行为,均不是针对郝劲松作出的,对郝劲松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申请人郝劲松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因此决定不予受理。

  郝劲松向本报记者表示,11月8日,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在新闻发布会上称,国家林业局不对照片进行重新鉴定是因为迄今为止没有收到任何个人和单位提出的行政复议。“国家林业局一方面说不鉴定照片是因为没有公民申请复议,而当有公民申请复议时却不予受理,拒绝启动照片鉴定程序,我对国家林业局这种出尔反尔的态度表示遗憾”,他称,将在法定期限内起诉国家林业局。

  第六类 公益诉讼

  郝劲松进行行政复议的核心正是“鉴定”环节。

  几乎与行政复议同时,郝劲松也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法院,山西省定襄县法院对周正龙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因周正龙对其造成精神伤害而要求精神赔偿抚慰金1元。

  很快这个诉讼请求也被驳回。法院的主要理由是,郝劲松提起诉讼的事实和理由,并不能体现周正龙为新闻媒体提供照片确已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且双方不存在直接的提供相关信息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不构成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而对于定襄县不予受理的裁定,郝劲松表示也将上诉。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会副会长姜明安分析认为,郝劲松在行政复议和民事诉讼的尴尬之处,在于我国尚缺乏公益诉讼的法律准则。而实际上,郝劲松的行政复议或者诉讼,都将推动“华南虎事件”的进展。

  姜明安一直坚持由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但他并不反对郝劲松的公益诉讼方式,他认为,如果陕西省检察院能够主动介入这件事,这对于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将大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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