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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观“套牌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2日15:28  法制与新闻

  “套牌车”,指的是拥有合法手续的正牌车的克隆物。也就是两辆相同的车共同使用同一副号牌。近期以来,全国各 地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对“套牌车”专项整治,效果明显。然而,经过面对面与不法分子的较量,交警们感到,治理“套牌车” 仍然是一个长期的任务。

  (本刊记者)王娈(本刊实习生)刘佳颖/文

  当“李鬼”遭遇“李逵”

  “‘套牌车’害死我了,如果让我碰到他,我绝不饶了他。”家住深圳市的李振国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第一句话 就让人觉得火药味十足。原来,李先生去年买了一辆黑色丰田花冠轿车,并在深圳市通过正当程序在交管部门注册以及申领了 牌照,由于李先生买车前刚刚拿到驾照,所以开车时十分小心。“我平时开车车速很慢,无论走到哪里都是按照交规行事,别 说闯红灯、超速这样严重的问题,就连压线都不敢。一直以来也没有被扣过分、罚过款。”说着,李先生还拿出了驾照向记者 证实自己所说的话。尽管李先生如此谨慎,但怪事还是在他买车不到半年的时候出现了。“大概买车半年后,交管部门开始通 知我有违章记录,需要接受处罚,因为都是在市区内发生的问题,当时我并没有太在意。”看着记者不解的表情,李先生解释 道:“假如你有开车经验的话,就应该清楚交通违章处罚不会在违章后第一时间内通知当事人,而会有一段时间的延迟,有的 省市还需要你自己登录到交管部门的官方网站,然后通过输入自己的车牌号来查询。一般当事人看到那些交通违章记录时,通 常是记不清自己是不是曾经去过被记录违章的地方,尤其是我这样每天都要开车四处去办事的人,深圳的每一个区域都走遍了 ,况且也有照片为证。”本来就没多少驾驶经验的李先生对此并不疑心,以为是自己不小心违反了交规,为此还不止一次地告 诫自己要更加小心。然而,1个月后的一次违章记录,却让李先生彻底糊涂了。“当我看到自己在京沪高速上超速的违章记录 时,整个人都呆了,这次即便有照片为证也无法说服自己相信这个事实,因为自从我买车以来,从来就没驾车出过深圳市,更 别提在京沪高速上超速了。”

  据李先生介绍,这并不是惟一一次让他发懵的经历。在之后的几个月里,他的车先后被其他省市5次记录了违章,而 这些地方他均未曾到过。十分恼火的他实在忍无可忍,于是向交管部门报了案。从交管部门的反馈中,李先生得知自己的车应 该是被“套牌”了。但是,交管部门无法帮助他找到那辆“套牌车”。至于外地交管部门开出的罚单,李先生也只能想办法证 明自己的车从未出过深圳市,否则罚款还必须得交。据了解,李先生那辆车的“孪生兄弟”至今也没找到,李先生也依旧生活 在焦虑与惶恐之中,因为他无法预知下一个罚单何时会出现,也不知道下一次能否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听到这样的案例,相信很多人都能够理解李先生对“套牌”者恨之入骨的心情。“套牌”者给正牌车主带来的种种麻 烦以及经济上的损失让这样的“恨”有了充分的理由。然而,也并不是所有被“套牌”的车主都对“套牌”者心存恨意。20 08年6月,一桩“套牌车”怪事被诸家媒体纷纷转载报道,人们开始意识到,原来“套牌车”和被“套牌”的正牌车也可以 “亲如兄弟”,并充分利用这种“血缘”关系。

  2008年6月22日,河南省郑州市一市民发现,在南三环与石柱路交叉口的加油站,有两辆排队加油的车,不但 车型、颜色完全一样,就连车牌号也一模一样。该市民立刻把这桩“新鲜事”报告给当地的巡警大队。接警后的民警来到现场 一看,确实发现这两辆蓝色轿车的车牌号都是豫A60597。按说,当这两辆车相遇时,被“套牌”者肯定会指责“套牌” 者,甚至还有大打出手的可能。但当民警把两车的司机叫到一起询问时,意外地发现两位司机似乎彼此熟悉。经民警了解,原 来两位司机在一个工地干活,彼此对“套牌”的事情心知肚明。“他们自己肯定清楚彼此的车牌号一样,套了牌则可以省一辆 车的钱,而且相互间也不会去举报,这样做很安全。”民警这样说道。

  由此可见,“套牌”的目的并不是单一的。“不同的人会出于不同的目的‘套牌’,有的是想省钱,有的是车本身来 路不明,还有的干脆就是自导自演。”江西省南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全教导员这样告诉记者。

  “套牌车”的出世与生存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凡是从正常渠道购买的车都必须在交管部门备案,同时为该车建立一套档案。该档案包含了 很多信息,比如车的型号、出厂日期、颜色、车重、车牌号以及发动机号等等。与此同时,车主的个人信息也会被记录下来, 包括年龄、姓名、住址以及联系方式等。所谓“套牌车”指的是:通过仿制、拼接等技术手段制造与别人的车辆同样的车牌。 北京的一位交警告诉记者:“如果仅是使用这些伪造的车牌是很容易被发现的,任何时候只要被交警现场执法,就很容易露出 马脚,因为通常‘套牌车’行驶证无法与交管部门保留的信息相匹配,因此不少造假者都是整套复制,不但复制车牌,包括行 驶证在内也会连带复制,这样才能做到以假乱真,严格说这种情况才属于真正意义的‘套牌车’。”

  从事二手车交易5年多的张磊在这方面道行颇深。他告诉记者:“前些年,一般都是假牌照比较多,那会儿制作技术 很一般,稍微有点经验的交警一眼就能看出真假来。但是随着交管部门对此类行为打击的力度越来越大,一些人造假的能力也 开始逐年升级。”据张磊介绍,几年前只是简单的喷漆制作,现在拼接的“高超”技术已经在这个行业被广泛使用了。所谓的 拼接,就是找来两块真实的车牌,把他们两个都一分为二,然后用其中一个车牌的前半部分去拼另一个车牌的后半部分。这样 出来的车牌除了中间有道非常不起眼的小缝以外,再无其他破绽。这样的号牌即便是有经验的民警也无法立刻识别。“其实‘ 套牌车’的厉害并不在于假车牌制作得有多么逼真,而是在于现在正规车的信息以及车主信息非常容易获得。”张磊接着说道 :“现在有很多渠道可以弄到这些信息,像汽车销售公司就是个例子,只要认识销售人员,愿意花些钱就很容易搞到这些信息 ,有了这些信息就可以制作与车牌匹配的行驶证等相关的证件,这样购买‘套牌车’的人享受到的就是全套的服务。”

  据张磊介绍,购买“套牌”的整套手续需要花费500元至1000元不等,全国不同的地方价格也不相同。然而, 买车之后如果走正常渠道办理号牌和行驶证反而花不了这么多钱。针对记者的疑问,张磊解释道:“道理很简单,一次性投入 ,长期受益。不能光考虑办证花多少钱,如果你的车是正牌车,你每年都得交养路费,还要买交强险,违章还得自己去交罚款 。但如果是‘套牌车’这些钱就都省了。”为此,张磊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北京地区为例,家用小轿车每年的养路费是1 300多元,车船使用税480元,仅此两项就已经远远超过了购买“套牌”手续的花费。况且购买“套牌”手续的花费属于 一次性“投资”,如果没有“东窗事发”,“套牌车”可以一直使用下去,这样一来所获得的利益可就相当可观了。如果是经 营性车辆,那么每年省下来的费用则更多。不仅如此,“套牌车”可以逃避违章处罚,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它对人们的吸引 力。“他们可以随意闯红灯、超速甚至是强占非机动车道,根本就不用担心被处罚,因为有个‘冤大头’始终在后面为他们埋 单,这个人就是正牌车的车主,因此那些正牌车主只要看到套自己号牌的车子一般都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大有追到天边也 要追上的劲头。”张磊感叹地说。

  江西省新建县的交警老李对于“套牌”者的目的与张磊的看法基本一致。他告诉记者:“那些‘套牌’者的目的多数 是为了省钱,但是被‘套牌’者就很倒霉,不过也有特例,有的正牌车主居然故意让自己的车牌被套。”对此老李解释道:“ 亲戚朋友甚至是自己家人买了辆与自己同品牌同型号的车,为了达到省钱的目的,也会找人制作一套跟自己的车一模一样的车 牌和行驶证,这样属于自己套自己,车主自己不报案,就很难被查出来。”据张磊介绍,这种情况已经不算新鲜了。“制作‘ 套牌’的人也非常愿意接这种工作,因为没有风险,当事人肯定不会去报案。”

  另据江西省南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全教导员介绍,除了想省钱的人把自己正常渠道买来的车弄上套牌以外,其实很 多情况下“套牌车”本身就来路不明。“偷盗、抢劫、报废车辆等,违法分子如果想把这些车出手,多数都使用‘套牌’。这 种情况目前属于被交警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因为这样的情况很容易形成黑色产业链。”全教导员不无担忧地说。如果是普通 老百姓仅仅想省下每年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费用而去“套牌”,虽然被套者也会时不时地有点小麻烦,但是一般不会有大 的事故发生。但如果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来路不明的“套牌车”做一些违法勾当,这种情况会给被套者带来无尽的烦恼与麻烦 。

  “被套”者的无辜与无奈

  上海市民魏林是一个有着5年驾龄的老司机,但是他在5年中有3年的时间一直提心吊胆地生活。“3年中不知花了 多少冤枉钱,交了多少冤枉罚款。”他无奈地说。3年前,魏林就已经知道自己的车被人“套牌”了,因为自己总是收到莫名 其妙的罚单和违章记录。为此事,他也找过交管部门与公安部门,但是对方均表示无能为力。于是,老魏3年来反复地证明自 己未曾去过某地。久而久之,形成了习惯,现在老魏已经习惯于记录自己的行程。“如果不是上班,去任何地方我都会记录下 来,并找到我曾于何时去过何地的证据,因为这样我就能避免因那些莫名其妙的违章记录而被罚款。”老魏这样告诉记者。

  相对于老魏,邹勇的经历更加离奇。家住上海的他,本来生活和工作都极其平静,突然有一天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让 他哭笑不得。对方是一个20多岁的女性,声称自己是浙江绍兴人,一周前刚刚与他有过一次约会,并要求他退还2000元 钱以及身份证,否则就报警。当邹勇表示自己最近从未离开过上海时,对方清楚地报出了他的车牌号、车型、车身颜色等信息 。邹勇震惊之余,并未失去理智,他告诉对方自己近期没有离开过上海,并且有同事可以作证,同时他建议对方去报警解决问 题。可电话那端的沉默让邹勇觉得,对方似乎并不愿意将此事闹大。经过一番交谈,邹勇终于弄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 ,该女子一周前与在网上刚刚认识的男性网友约好见面,那名男性网友也如期而至,当时他驾驶的车与邹勇的车一模一样,连 车牌都是一样的。两人相谈甚欢,大有相见恨晚之意。随后发生了什么事情,那名女子似乎不愿提及,只说趁她不注意,男网 友偷走了她的钱包,里面有2000多元现金以及银行卡。因为她记住了车牌号,就通过私人关系了解到了车主的相关信息, 所以才拨打了这个电话。

  “后来我自己想明白了,我的车被人‘套牌’了,而且这个人还不是个‘好人’,今天他能骗女网友,明天不知道他 还能干出什么违法的事情来。”邹勇气愤之余,也表达了自己的后怕。“如果不是这个女网友怕把事情闹大,而直接找到我家 或者我的单位大闹一通,又或者是直接报警,都会给我惹上大麻烦。尽管自己没有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可是一旦这样的 事情被传开,对自己还是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难道一朝被人“套牌”,就要永无宁日,有关法律对此也无计可施吗?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北京天泽律师事务所的 陈律师。他告诉记者:“这涉及到举证的问题,根据目前民法的有关规定,如果想要控告某人侵权,那么你就必须负责举证他 的侵权行为,也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具体到“套牌车”问题,陈律师表示:“涉及到行政法方面,比如交警说车主违章,那 么他就负责提出车主违章的证据,比如电子照片等。如果车主告知交警是‘套牌车’所为,车主就必须找出证据证明那是‘套 牌车’的行为,而不是车主所为。”因为“套牌车”一般情况下都是同一车型,同一颜色,所以单从电子眼拍下的照片去证明 那不是自己的车有相当大的难度。陈律师认为,如果非要从电子照片中找到与自己的车有不同之处也不是不可能,但对证明自 己却不是很有用。“有的时候,车的某些特征是可以经过后来制作,也就是说尽管可以找到电子照片中的车与车主的车在某些 特征上有些许不同,但是车主也无法证明这种不同不是在违章之后车主的故意所为。”陈律师不无遗憾地告诉记者。

  交警老李向记者介绍了一些帮助自己洗脱罪名的方法。“如果你收到了莫名的罚单,首先回想一下事发之时自己在何 处,然后找到证明人,只要证明自己当时不在现场就对自己十分有利。”同时,老李还表示:“单凭目前的技术手段,电子眼 无法拍下驾驶者的面貌。”由此可见,一旦自己的车被“套牌”,就会处在一个非常不利的境地。“自己平静的生活完全被打 乱了,整日提心吊胆,报了案也解决不了问题,有种有冤无处诉的感觉。”魏林的话颇能说明被套者的心情。其实,如果发现 自己的车被“套牌”也不是只有听天由命一条路。老李表示,正牌车主需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当机动车所有人的信息发生变 更时,例如通讯方式和通讯地址,应及时到车辆登记地车管所变更数据信息;另外如果发现有人套了自己的车牌,可以到交管 所申请变换自家车的颜色,这样“套牌车”就很容易露出马脚了。

  法律的弱点与模糊

  “想抓住‘套牌车’固然很难,但是无法有力地打击销售、制造‘套牌’的人,恐怕才是‘套牌车’屡查不绝的主要 原因。另外对于那些购买以及使用‘套牌’的人也没有有力的制裁手段,是另一个原因。”网友“心情”(网名)这样认为。 从江西省南城县交警大队的全教导员那里,记者了解到对于有正规手续的“套牌车”,被交警部门发现只能处以200元以内 的罚款,对于无正规手续的“套牌车”,最高只能处以2000元的罚款。全指导员告诉记者,“相对每年几千元的养路费以 及车船使用税来说,这点罚款真的不算什么。”因此,江西求证沃德律师事务所王律师也认为:“制造和使用‘套牌’会给违 法分子带来巨大的利益,然而一旦被发现,面临的惩罚却是很轻微的,正是这种低廉的违法成本让‘套牌车’屡禁不止、愈演 愈烈。”

  据了解,我国目前对于制造和使用“套牌”的违法行为,一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第九十 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 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 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当“套牌车”被发现后,车主只需要支 付最高2000元的罚款,可是“套牌”给车主带来的利益可能要远大于2000元。另外,该法还规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 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也就是说,如果被抓获的“套牌车”是从合法渠道买来的,只要补齐手 续,车就可以开走了。由此不难看出,“套牌车”的违法成本确实很低。

  由于该法对于“套牌”者的惩罚犹如隔靴搔痒,所以近几年有些省市除了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还会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套牌车”违法行为进行惩处。根据该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 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根据此规定,“套牌车”一旦被发现,除 了罚款,当事人还有可能被拘留。虽然如此做法相对于以前对“套牌车”的打击力度有所加强,但是即使如此,“套牌车”违 法成本依然不高。

  北京市一名交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套牌车’的来历不明,有的甚至是偷盗、抢劫而来,这样的‘套牌 车’一旦被交警发现,车主立刻就会弃车而逃,连罚款都免了,因为他们买这类车的成本就很低,所以根本就不在乎,扔了就 扔了,自己平时执法的时候就遇到过这种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 、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由此看来,如果明知自己所购“套 牌车”属来路不明,仍然购买就涉嫌触犯刑法。但有交警表示:“该法令很难在‘套牌车’上适用,因为一般知道自己的车来 路不明的人,一旦被发现就会弃车而逃,即便不逃,车主不承认知道这车系非法途径而来,也拿他们没有办法。”

  这位交警认为:“交警的执法行为属于守株待兔型,自己没有刑事侦查权,只能碰上一个算一个。”因此,这种情况 也在某种程度上为“套牌车”的猖獗提供了便利。

  完善立法才是重拳

  无论是执法者,还是法律界人士都坦言,“套牌车”如此猖獗的真正原因是由于违法成本太低。或许,提高违法成本 ,加大惩罚力度会是解决“套牌车”问题的有效途径。北京天泽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认为,惩治“套牌车”应该完善立法。据了 解,目前我国对“套牌车”的刑事责任,只是对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的行为,可根据《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定罪量刑。但目前,路面上行驶的 “套牌车”,大部分套用的是民用车牌。基于此,陈律师认为:“应该在刑法原有对伪造军车车牌或伪造公章等罪名规定的基 础上,通过立法或司法机关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将‘套牌’的违法行为比照上述罪名进行严惩,将制造、销售、使用‘套牌 ’上升到刑事犯罪的层面上,同时并处罚金,以此增加‘套牌车’的违法成本。”

  网友“一片冰心”(网名)认为:“除了要把‘套牌车’行为在刑法中得到体现,同时也有必要修改我国现行的道路 交通安全法,该法令对于使用‘套牌车’只是进行罚款,当事人补齐手续后居然可以拿回自己的车,这样显然是不公平的,凡 是使用‘套牌’的人,应该一律被严惩,不仅要处以重金罚款,而且应终身禁驾。”针对该网友的观点,赞同者和反对者兼而 有之。有人认为:“其实不是所有的‘套牌’车主都知道自己的车是‘套牌’的,有的人在二手市场买来的车本身就是‘套牌 车’,但自己并不知情,这种情况下‘套牌’车主也是受害者。”但是,赞同网友“一片冰心”观点的人认为:“一个人不可 能长时间不知道自己的车是‘套牌车’,因为每年都要交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这个时候是完全有可能发现问题的,所以不能 让不知情成为逃脱罪名的理由。”对此,交警小邱认为:“两种说法都有道理,即便是不知情的车主总有一天会知道自己的车 是‘套牌车’,但他不是从买的那一天起就知道,因此一刀切的重惩是不公平的。”小邱还建议:“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角度要 求,如果车主是从二手车市场上买来的车,必须在几天之内到车管所验明真伪,这样的话就再也没有车主可以用不知情来为自 己开脱。”而南城县交警大队的全教导员则建议将“费改税”,以燃油税取代养路费,如此一来,一些想省钱的“套牌”车主 无法达到省钱的目的,便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遏制该现象。

  另外,从事二手车交易多年的张磊认为:“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混乱也是‘套牌车’盛行的一个原因。”他告诉记者: “其实现在很多通过盗窃、抢劫、走私而来的没有正规手续的汽车大多是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出手的,这些车因为上不了正规 号牌,所以基本上都是用‘套牌’,而购买者大多数情况下也心知肚明。”所以,尽快出台措施,净化二手车交易市场也是打 击“套牌车”的一个有效手段。目前,江西省南城县交警大队已经采取措施,对当地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源头治理,并获得 了良好的效果。

  “套牌车”的猖獗是销售者和购买者双方的需要决定的,因此治理“套牌车”要双管齐下。对使用者严厉打击,可以 让制造者失去市场;而对制造者打击则可以让使用者无法找到购买途径。购买和使用“套牌”不但是支持犯罪,从某种意义上 讲其行为本身也是犯罪。所以有学者建议,有必要把销售和使用“套牌”行为定义为刑事犯罪,这样,一些想贪便宜使用“套 牌”的人就会在巨大的违法成本面前望而却步。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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