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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陷阱”里的特大网络情聊诈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1日15:53  法制与新闻

  “老公,谢谢你了,真的很麻烦你,今天去汇款的路上没有遇到不开心的事吧。”在网络上,一名“小妹”向“老公 ”表示感谢。“老公”回复:“老婆,今天取钱出来后,准备去汇款的路上,差点出了车祸!”“小妹”赶紧关心地说:“老 公,你怎么这么不小心。不要吓我啊,我可不能没有你呀……”

  记者从福建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警方经过长达7个月的专案侦查,近日,同时摧毁了林昱良和王 文亨两个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79名,其中台湾籍31名。与传统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利用人们贪财心理 实施诈骗不同的是,此次警方破获的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是针对人们心理上的弱点,实施的一种新型虚假信息诈骗手法。以台湾 籍犯罪嫌疑人为首的组织者注册公司雇佣“小妹”,让她们在网络上散布交友信息,精心设计“温柔陷阱”,与受害人进行文 字或语音聊天培养“感情”后,虚构种种借口,博取受害人同情,从而诈骗“救助”款。

  “温柔陷阱”里的特大网络情聊诈骗

  陆贵生(本刊记者)郭宏鹏/文图

  旅美华侨受骗汇出“救助”款

  陈玉兰(化名),20岁,福建省上杭县人,长相秀美。2007年夏天,她从福州市一所中专院校毕业后,在报纸 上看到福州市华林路一家电脑工作室招收文员,即前去应聘。经过工作室“店长”面试、培训,陈玉兰便开始每天上交友网站 结交网友。不久,她通过MSN以及电话与旅美华侨林某成了网友,在陈玉兰设计的“温柔陷阱”里,不到1个月时间,他们 之间的关系由普通网友发展为好朋友,又从好朋友变成了恋人。这时,陈玉兰以母亲做手术、自己治疗眼疾等种种借口博取林 某的同情,林某一次又一次汇出“救助”款,将近2万美元。

  由于陈玉兰不断索要,林某有所警觉。2007年10月23日,林某向福建省公安厅电话报案。经警方查证,发现 林某系被一伙以台湾人为首的犯罪团伙诈骗。随后,福建省公安厅立案侦查,确定代号为“10·23”专案。

  据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侵财案件侦查队队长刘世明介绍,该犯罪团伙在福州、厦门以及广东深圳和陕西西安等地均 设有诈骗窝点。经过长时间的侦控调查,警方逐步查明了福州、厦门林昱良团伙和厦门王文亨团伙的组织结构、诈骗手法等情 况。为了将该团伙一网打尽,福建省公安厅专门召开案件侦查部署会,向福州、厦门市公安机关通报案件线索,核实相关情况 ,组织部署涉案地公安机关开展统一抓捕行动。

  2008年5月22日上午11时30分,福建警方开展集中抓捕统一行动,从福州、厦门、深圳3地的39处诈骗 犯罪窝点抓获林昱良、王文亨等179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台湾籍31名,缴获电脑255台、U盘85个、移动硬盘13个 、汽车2部及现金、文字账簿、培训教材和手机等一大批赃物罪证。

  一个金字塔型的诈骗团伙

  警方查明,2007年以来,林昱良先后纠集曾富群、王仕忠、李中发等犯罪嫌疑人,预谋利用网上聊天、博取同情 或好感等方式,对网友实施诈骗,并组成一个金字塔型的诈骗团伙。此后,曾正皇、郭登凯等人陆续加入该团伙。该诈骗团伙 组织结构严密,成员之间分工明确。台湾籍嫌疑人林昱良和“阿龙”居于金字塔塔顶,骨干成员(如“财务总监”、“店长” )均为台湾人。具体操作由林昱良出资租场地、购买设备,后由“店长”曾富群、王仕忠、郭登凯、李中发等人在福州、厦门 等地以招聘打字员为名雇佣一批“小妹”,并管理和培训这些女青年实施诈骗;林昱良负责管理团伙骨干成员,林昱良下线“ 阿龙”在台湾负责设立和管理几个台湾、香港两地的账户,用来存取骗来的赃款。

  该团伙规定,在各个诈骗窝点内部,当“小妹”知道受害人已将钱款汇入账户后就会向“店长”报告,“店长”则向 厦门的蔡翔宇报告。“店长”核实完到账的赃款数额和“小妹”存于电脑或U盘的聊天记录后,按照“小妹”每月必须完成2 万台币(折合人民币4300元)的诈骗额进行抽成,抽成比例为7%至10%不等。如果没有完成诈骗任务,就从“小妹” 每月1000元人民币底薪中扣掉300元。

  目前,专案组已初步查明该团伙涉嫌诈骗案件216起,其中已遂210起、未遂6起,总额折合人民币219万余 元。

  “我们在侦查中发现,福州林昱良团伙一个成员与厦门王文亨团伙一个成员是朋友关系,经常联系,于是顺藤摸瓜摧 毁了王文亨诈骗团伙。”刘世明队长介绍说,从今年2月起,王文亨受上家老板台湾人“小蔡”(男,在逃)指派,在厦门负 责8个“店”所辖的8个诈骗小组(在团伙内部称为“店”)的电脑管理、人员管理、业绩管理等工作。每家“店”均以“店 长外号+组长外号”命名,“店长”均为台湾人,每个“店长”负责一个诈骗小组,组长由小组中的某个“小妹”兼任。“小 妹”和组长均按照一定比例从经手的赃款中抽成。各组组长在从事本组电脑管理、人员管理、业绩管理(做统计报表)等工作 的同时负责定期向王文亨报告各“店”的电脑设备情况、“小妹”情况以及经营业绩。各“店”均以境外华裔人员为诈骗对象 。

  该团伙诈骗方式分为两类:一类是“感情交友”方式,即先通过网络聊天培养感情,然后编造自己病重、家中突遭变 故等借口博取对方同情,进而提出急需用钱渡过难关等要求,诱骗对方向其汇款,这类诈骗手段由“小妹”完成。另一类为“ 黑客赌球”方式,这是在前期网络聊天培养感情的基础上进行。若前期经过“小妹”的“努力”,未能成功诱骗对方汇款,则 告诉对方其因家庭变故导致欠下巨额债务。一段时间后,“小妹”又向对方谎称有亲友是“电脑黑客”高手,可以入侵赌球网 站篡改后台数据,保证逢赌必赢,并现身说法称已通过上述方法将自身所欠巨额债务还清,以此引诱对方出资下注,达到骗取 对方“下注”的目的。

  “小妹”分为“一线”、“二线”,“一线小妹”负责网络聊天,感情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由“二线小妹”与对方通 电话,进而根据对方情况选择适当的类型进行诈骗。必要时,“店长”则扮演“后线”人员,冒充所谓的“电脑黑客”与对方 通话,增加对方的信任度。为了使诈骗过程更加逼真,“店长”还会为本“店”或其他“店”充当“组头”(网络赌球的庄家 )的角色,即假冒赌球网站正式工作人员为受害人办理所谓的开户、下注等手续,诱骗受害人向指定的诈骗账户汇款。

  由于受害人数众多,该团伙具体涉案金额有待进一步审查。

  打击此类诈骗有赖于国际警务合作

  “‘10·23’专案受害人分布区域涉及香港、台湾、美国、日本、新加坡、加拿大、澳大利亚等16个国家和地 区。境外受害人被骗,一旦发现犯罪分子窝点系在中国大陆,将严重影响国家形象。”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政委叶颖表示, 此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台湾诈骗分子在祖国大陆传授诈骗技术,培训了大批犯罪分子,危害境内外群 众。如漳州南靖的虚构交通事故诈骗犯罪和泉州安溪的银联诈骗、退税诈骗等诈骗手法均系台湾犯罪团伙传授,目前这些诈骗 手段已经成为侵害各地居民财产的多发性犯罪形式,造成大量经济财产损失。如果不及时给予有力打击,将进一步发展蔓延, 影响社会安定大局。

  为此,福建警方将继续保持严打严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和巩固公安机关内外两个合力,继续发 挥协同作战效能,加强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反骗防骗意识,做到打击力度不减,工作不断深入,取得更大实效。

  办案民警介绍说,“10·23”专案犯罪嫌疑人非常狡猾,利用各种手段逃避警方打击。组织者通常租赁小区、公 寓里的房屋进行开“店”,表面上对外挂着网络咨询、电脑设计等牌子,并进行工商登记,暗地里实则招聘“小妹”开展诈骗 活动。当执法人员上门检查时,“小妹”马上删除上网记录,执法人员很难查到蛛丝马迹。平时,组织者通过网络视频等手段 监控“小妹”,自己不呆在“店”里。即使一两个“店”被打掉,也很难抓到幕后老板。

  叶颖告诉记者,警方以往碰到这种境外犯罪嫌疑人诈骗境外人员虚假信息诈骗案,在执法办案中,会遇到一系列的困 难和问题。如台湾人在厦门等地物色建立大批窝点,实施针对境外的诈骗犯罪时,由于当前两岸警力协作工作存在一些缺陷, 不少台湾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叫嚣:“我骗的是境外人,你大陆警察处理不了我”,气焰十分嚣张。警方只能将犯罪窝点打 掉,将犯罪嫌疑人驱逐出境,而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此类犯罪团伙往往利用高新通信技术实施诈骗,办案时需要抽调多警种力量,动用资源较多,并涉及境外取证 和国际刑警合作问题,影响办案实效。在侦办“10·23”专案过程中,福建警方加强整合公安机关内部资源,加大专业技 术力量投入,强化专案经营和证据意识,主要犯罪嫌疑人基本到案后,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向各国受害人取证。同时查获了大量 证据,及时与台湾警方沟通,使前期的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

  目前,警方对此案仍在进行进一步审理,并将大部分犯罪嫌疑人报请检察机关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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