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山西“煤老板”想扳倒当地县委书记,于是四处托人帮忙,最后却托到3名冒充中纪委人员的骗子手里。为了实施骗局,三骗子竟在钓鱼台国宾馆安排了一场会见。结果,事没办成,“煤老板”反被骗100多万元。昨天,东城法院一审判决陈永峰、惠天明和苏苏犯诈骗罪,判处三人有期徒刑12年,并各处罚金1.2万元。
起因:煤老板为扳倒县委书记托人
昨天9时30分左右,陈永峰、惠天明和苏苏3人被带入法庭听候宣判。记者看到,冒充中纪委领导的苏苏身材高大,体型偏胖,外表看起来忠厚,确有些领导的样子。3人的家属也早早地来到法院等候判决结果。
宣判前,陈永峰的律师特意向法庭提出请求,能否把判决书送达陈永峰的其他亲属手里,而不送到他家中,因为他的母亲至今仍不知道儿子犯了罪。他的请求得到法庭同意。
“过了一个月,事情还没办成,我就觉得被骗了。”本案的受害人马某事后说。2007年11月初,他打电话给经朋友介绍认识的田某说起要上访的事,田某说帮他问问。11月中旬,他来到北京,田某于是带他见到了陈永峰,对方说认识中纪委的人,可以帮他办这件事,但需要100万元的经费,待将当地的县委书记“双规”后,再给80万元。于是,马某就同意了。
据惠天明称,马某所称的“上访”,其实是要扳倒山西某县的县委书记。“马某跟我说,该县委书记要霸占他们的煤矿,还要抓他们的人,致使他们不敢回家,这次来就是要让中纪委的人知道,把该书记扳倒。”他们认为从中有利可图,就安排了一场骗局。
高潮:骗子假冒中纪委设局钓鱼台
马某说对方提出的条件可以接受,但要求和中纪委办事的人见个面。陈永峰于是就给惠天明打电话,惠天明说约个时间在钓鱼台国宾馆见面,由苏苏假扮中纪委的一位领导出席。
“我看吃饭的地点选在钓鱼台,就觉得对方来头不小。”马某说,11月16日晚6点多,他在钓鱼台国宾馆第一次见到这几个骗子。“见面后,陈永峰介绍苏苏为中纪委六室的主任老杨,介绍惠天明为‘惠总’,我把要办的事和老杨讲了,并把写的材料交给了他,老杨就说这事没有问题,三到五天,就把人‘双规’了。”吃饭时,苏苏就以中纪委领导的口吻讲话。为表示自己有能力把事办好,苏苏随身跟着的一个男子还帮腔说:“我们中纪委有办法,山西省原来一位官员的案子就是我们办的。”最后,苏苏承诺:“到时我们成立一个专案组,到山西把人抓了。”
事发:花了百万没结果起疑心报案
当晚8时30分左右,待酒过三巡,由马某埋单花了1万多元。“吃完饭后,惠天明问我钱带来没有,我说带了20万,就将装着钱的白色纸袋交给了他们。”马某回忆说,惠天明还催他赶快把剩下的80万元凑齐交来,速战速决。
11月19日下午,马某在和平里的农业银行将80万元给了陈永峰。1个星期左右后的一天下午,他还给了陈永峰8000元买手机。11月底,见要办的事还没有动静,马某于是开始怀疑,就和陈永峰等人要钱,可他们总是说再等两天,后来还是没有结果,“总是一天推一天,我就报案了。”
中纪委证人:曾受托办事,未予办理
苏苏称,他并不是从开始就想冒充中纪委领导,他也曾托在中纪委的大学同学办这件事,只是对方没理睬。“我的同学在中纪委监察部工作,我请他吃饭时把这事说了,过了几天,他和我说,这个事有人到中纪委举报中心送过材料,因为材料不齐,就没受理。”
昨天,记者从法院获悉,苏苏同学的证言证实,苏苏确是他的大学同学。证言中说:“苏苏找我说,他有个朋友在山西同别人因土地的事发生纠纷,后来判罚不公,想找我告状或是帮助协调一下,当时他给了我一份材料,我认为他办事有问题,就没帮他办。” 晨报记者 白明辉 文并摄
![]()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