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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梦碎:美丽女孩讨“包装费”

  文/王雄光

  提要:经过街头星探的点拨,一心想成为明星的何娜与包装公司签订艺人包装协议。但令她失望的是,花去不菲的包 装费后,却梦断明星路。

  案情回放:2008年5月,何娜与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装公司”)签订了一份艺人包装协议, 约定由包装公司为其拍摄个人照片、制作DV个人展示秀、聘请造型顾问指导授课以及将何娜加入网站宣传艺员库进行宣传推 广等。为此,何娜支付给包装公司32000余元的“包装费”。但是,包装公司却没有完全履行其义务,何娜遂起诉要求包 装公司返还“包装费”。

  职业星探当街拦人

  现如今,大多数青年男女都将一夜成名当成自己孜孜以求的梦想,而这种需求正好为明星包装公司开辟财源广进的门 路。为了迎合这些年轻人的心思,众多明星包装公司便雨后春笋般出现。

  所谓“包装公司”,正是专门为这些想早日成名的年轻人进行包装、宣传的经纪公司。这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西方 国家很普遍,但在中国这个行业才刚刚起步,因此,不免鱼龙混杂。

  一方面是无知青年急功近利、渴望一夜成名的心态,另一方面是包装公司哗众取宠、不当敛财的行为,酿造了一桩桩 荒谬的诉讼案件。

  2008年12月1日,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艺人包装协议”而引发的返还合同价款纠纷案。

  何娜,毕业于空军工程大学语言文学专业,年轻漂亮、充满活力的她,最大的愿望是成为一名优秀的演员和歌手。

  2008年4月25日下午,何娜像往常一样和一群朋友在王府井附近闲逛。突然,一个身着时髦服装的女子拦住何 娜的去路。没等何娜和朋友反应过来,该女子开口便说:“小姐,我公司在做市场调查,你能帮忙做几个测试题吗,有礼品赠 送啊!”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上的调查问卷分发给何娜和她的朋友们。

  “我叫姜虹霞,艺名娇娇,我们公司叫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专门为年轻人做个人设计、形象宣传……”该女子 突然话锋一转,对睁大眼睛的何娜说道:“小姑娘长得这么秀丽,有成为艺人的潜质,希望我们公司给你做宣传吗?”

  虽然,平素被朋友们叫为“小美人”的何娜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但是,作为陌生人称赞自己长得漂亮,还是头一遭 。而且,事发这么突然,何娜的脸不由得泛起红晕,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怯怯地问起姜虹霞所在的公司。姜虹霞耐心 地一一做了解答,并表示希望何娜去他们公司面试,如果面试成功,公司可以为何娜免费包装推广。

  这时,何娜的朋友们都填好了调查问卷,交给了姜虹霞。姜虹霞看罢,拿起了几个小公仔送给了他们。临走之前,姜 虹霞交给何娜一份该包装公司的简介,并叮嘱了何娜一句:“我们公司在大陆地区的影视界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可以满足漂亮 姑娘摇身一变成为明星的愿望。”

  “我,果真能一夜成名?”

  何娜回到家里,当晚彻夜难眠。夜里她起来了3次,对着梳妆台镜子前的自己,自言自语道:“爸妈都是普通干部, 没有什么后台,怎么能成为一个明星呢?”忽然,她又转念一想“爸妈给了我这么好看的脸蛋,一定要好好利用嘛!但是,爸 妈会支持我吗?”带着心中的疑问,何娜迷迷糊糊睡着了。

  第二天,何娜早早起床,因为是星期六,她的父母都没有上班。此时,何娜的妈妈正在厨房忙着做早餐,何娜的爸爸 在修整院子里的花草。何娜挪着步子悄悄走到厨房,拿起水槽里的碗刷了起来。

  “周末怎么不多睡会儿,还要等会儿才开饭呢!”妈妈一只手拿着饭勺,另一只手推开何娜,“走走走,不用你洗碗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诈。”妈妈开着玩笑。

  不知从何说起的何娜,一脸不悦,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起电视来。这时,何娜的爸爸弄完花草进屋了。看见女儿满脸 不悦,赶忙问发生了什么事。只见,何娜噗嗤一笑,说:“爸爸,我有一件事想和你商量,但是又不知道该不该说?”

  “说吧,你有什么要求,爸妈会尽量满足你的。”听爸爸这么一说,何娜紧张的心总算是平静了点。之后,何娜便将 昨天在街上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爸爸,并把自己的想法也说了。听后,爸爸没有马上发表评论。过了许久,爸爸才挤 出一句话:“会不会是骗子公司啊?”

  这句话好像摇醒了美梦中的何娜,她忙将昨天姜虹霞给她的一份公司简介拿了出来。照着简介上的名称在百度中搜索 ,出现了很多链接。何娜逐个点击观看,爸爸在身后也认真阅读。这时,何娜的妈妈也走过来,何娜又向妈妈解释了一遍。

  经过权衡利弊,2008年的“五一”放假期间,何娜带着父母一同到了包装公司。

  姜虹霞接待了他们。经过认真询问,并看了看公司的营业执照后,何娜父母认为包装公司还算正规,遂同意何娜加入 该公司。

  当天,包装公司对何娜进行了面试,第三天便通知其面试通过。

  2008年5月5日,双方签订了“艺人包装协议”,约定由包装公司为其拍摄个人照片、制作DV个人展示秀、聘 请造型顾问指导授课以及将何娜加入网站宣传艺员库等。何娜支付给包装公司32000余元的“包装费”。

  梦断“包装公司”

  2008年8月11日,何娜以“自己与包装公司签订艺人包装协议并支付‘包装费’后,包装公司没有尽到义务” 为由,向包装公司发出了《解除协议通知书》。包装公司复函称,不同意何娜单方解除合同,也不同意退还何娜合同价款的请 求。2008年9月1日,何娜一纸诉状将包装公司告上了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

  在法庭上,双方剑拔弩张,火药味甚浓。

  包装公司辩称,公司是一个正规的艺人培训机构,每年培训艺人数百名,其中有的已经成名。何娜从面试到签约均系 自愿,并在其父母的监督下进行,包装公司不存在欺诈的情形。2008年5月6日,也就是包装协议签订的第二天,公司便 带着何娜到北京电影制片厂拍摄照片,之后,为何娜制作了电子版演员模特卡。2008年6月11日,何娜签收了“修好5 5张照片刻录光盘一张”以及“电子版模特卡一张”。随后,包装公司将何娜的资料依约放到网络宣传艺员库中,进行宣传推 广。同时,公司与众多影视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依约向这些单位推荐何娜,并成功安排何娜在某影视公司出品的电视剧中饰演 一个角色。

  包装公司还称,公司多次催促何娜参加演技、舞技、造型等艺人培训课程,何娜只参加了其中的部分课程,对其他的 课程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没有参加。现公司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艺人包装协议,对因未给何娜制作DV个人展示秀的这项费用 ,公司愿意退还,但其余各项服务公司已按照约定进行了履行,不同意退还。

  但是,法庭上何娜的律师对包装公司的说法进行了否认。何娜的律师表示,包装公司的职业星探姜虹霞在宣传该公司 时,说只要面试通过就可以为何娜做免费宣传。但是,面试合格后,包装公司却要求何娜交纳高额宣传费用。其次,包装公司 虽提供了演技、舞技等课程,但是,该课程和合同中约定的完全不符,且这些授课培训人员大多系某大学表演系未毕业的学生 ,根本没有包装公司所承诺的授课资质。何娜承认曾在一部电视剧中出演,但只是一个很小的角色,对演技根本没有提高。

  双方各抒己见,相持不下。法庭辩论之后,法官主持调解,但终因双方条件差距太大,没有调解成功。

  最终,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双方解除艺人包装协议,并由包装公司退还原告何娜部分“包装费”2200余元。一审 判决后,包装公司不服,已向二审法院提起了上诉。

  如今,经历了这场官司的何娜心境平和了很多,她用亲身经历,获取了人生的一笔财富:脚踏实地,才是成功的诀窍 。(本文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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