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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丈夫的女人们

  文/何喻成

  家住湖北省襄樊市保康县刘家湾的张翠萍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15年前,她丈夫因抢劫、强奸罪被判处死刑、缓 期两年执行投入监狱服刑改造。从此,她在诸多人的不解中,用瘦弱的双肩担起了家庭的责任。15年来,她每天起早贪黑, 服侍体弱多病的婆婆,抚养3个年幼的孩子。如今,眼看丈夫出狱在即,孩子们都长大成人,她却因过度劳累,即将走完自己 的人生旅程。尽管这样,她仍然不愿将这个消息告诉狱中服刑的丈夫。

  张翠萍的情况在监狱中并非个案,服刑人员妻子已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其特殊性在于:她们未曾犯罪,却要承受丈 夫犯罪所带来的压力和痛苦,她们可以重新选择家庭,但是,新家庭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她们今后的生活。所以,基于种种 因素,在她们犹豫、等待了几年后,依然有一部分人会选择“死守”。

  一日夫妻百日恩

  辛欣的丈夫刘某犯罪前是湖北省随州市某行政单位的一名会计。1998年4月3日,刘某因贪污、挪用公款罪被判 处有期徒刑16年。

  丈夫入狱后不久,她就着手准备与丈夫离婚。时年7岁的女儿却三天两头地要爸爸,她找出“爸爸出远门了”的理由 搪塞女儿,可女儿每隔一段时间就跟她闹一次,辛欣的决定在女儿婆娑的泪眼中瓦解了。

  有一天晚上,女儿再次哭闹着要爸爸,异常烦躁的她随口就说:“爸爸蹲监狱呢!他不会回来了……”没想到女儿听 后反而不闹了,歪着小脑袋小心地问:“妈妈,那你怎么不带我去看他呢?我想爸爸。”望着女儿认真的样子,辛欣心里打翻 了五味瓶。

  2002年5月,辛欣第一次带女儿来到监狱。

  “丈夫犯罪后,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家庭压力骤然加重。我当时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和他离婚后重新找 一个。可接触了几个人,总感觉不如自己的丈夫,拖了几年后,想想也就算了,咬咬牙就过去了。”辛欣接受采访时说。

  辛欣长得不太漂亮,但却是个很有气质和涵养的女人。年轻时追她的人很多,她却选中了家境一般的刘某。婚后,刘 某在工作中很努力,短短五年间,就从一名普通的会计升为单位财务部部长。房子、车子、权位……他们都拥有了。

  1997年2月16日,随着丈夫被单位领导“请”去后,辛欣的噩梦也就开始了。两个月后,辛欣也不知道自己被 领导叫去谈了多少次话,然后她的工作就调动了,从办公室下放到基层一个辛苦的岗位上。在新单位,她几乎还没有安顿下来 ,她和女儿又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赶”出了自己的家。那一天,备受屈辱的辛欣拉着不谙世事的女儿在街上徘徊了很久……

  丈夫入狱后,辛欣试图忘了丈夫,重新开始自己的新生活。挑来选去,总觉得不合适,稍合适一点儿交往一段时间, 又觉得对方各方面条件好,可就是不如丈夫对自己体贴。拖了几年,她也感到了疲惫。

  每次到监狱探视丈夫,她就会想起丈夫曾经对她如何好,而且丈夫又总是那么乐观,和自己有说不完的话,让她始终 拿不定主意离还是不离,就这样十几年过去了,女儿也上大学了,丈夫的刑期也不长了,离婚的事情她也不愿再提起。

  都是为了孩子

  调查中笔者发现,社会中,仍存在对服刑人员妻子和子女歧视的现象,孩子心理防御力弱,服刑人员的妻子往往就会 从各方面关爱孩子,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幸福。

  服刑人员王某的妻子李秋平说:“我不想离开他的主要原因是孩子,不想让孩子遭罪。”

  2009年3月14日,对湖南籍的李秋平和襄樊某监狱的服刑人员王某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等候丈夫15年 的李秋平终于盼来丈夫新生的这一天。

  1994年5月25日,王某作为某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因抢劫、盗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湖南某监狱 服刑2年后,于1996年转入湖北襄樊某监狱服刑。

  犯罪前,王某和李秋平有一个6岁的儿子和3岁的女儿。王某曾是当地一霸,弄得乡邻们怨声载道。王某被抓后,乡 邻们把怨气都发泄在王某家人身上。自然,李秋平处处遭人白眼、孩子也经常遭人欺负。为此,李秋平搬了两次家,但隔不了 多久,两个孩子又会遭到他人无端的辱骂和殴打。

  1996年7月2日,当李秋平获悉丈夫转监后,立即带着两个孩子辗转来到了襄樊,租了一间不足40平方米的房 子。

  李秋平在一家公司找了一份打扫卫生的活儿,孩子们在附近一家小学上学。儿子每天从她手里拿5元钱,作为他和妹 妹早上和中午的生活费,下午放学后,两个孩子就到公司的门卫室,一边做家庭作业,一边等她下班。每个月不到800元钱 的工资,除去生活费、房租和水电费,所剩无几。但她坚持每两个月带着孩子们去监狱探视丈夫,让孩子们享受父亲的爱抚, 走时还不忘给丈夫留下100元。

  李秋平也不是没有离开丈夫的想法,初来襄樊时,生活艰苦,她想过找个人重新生活。经人介绍,她结识了一个姓余 的,离过婚,有工作、有住房,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两人见了几次面后,她告诉对方自己有两个孩子,余某也愿意接受她的孩 子。于是,李秋平写好了离婚协议书,前往监狱准备和丈夫离婚。在监狱会见室,民警听说她要离婚的消息后,苦心劝了她半 个多小时,还让她看在孩子的份上等两年。当时她犹豫不决,就把离婚的事情放一放。半年后,她从余某的行为中看出,余某 对孩子们很冷淡,两个孩子也悄悄告诉她,叔叔不喜欢他们,思来想去,李秋平还是结束了他们的关系。

  李秋平觉得,这些年她虽然生活苦点儿,但孩子们都很争气。2005年,儿子考上了武汉某大学,2008年,女 儿考上了湖南某大学。丈夫的改造也不错,服刑期间7次获得减刑,共减去有期徒刑6年零3个月。

  留住婚姻

  日前,笔者对湖北省某重刑犯监狱(即90%服刑人员的刑期在15年以上,包括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近 10年来已婚的4000余名服刑人员妻子进行了统计、调查和分析。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服刑人员的实际服刑时间越长,夫 妻离婚率反而相对较低。

  因夫妻中一方犯罪坐牢而导致家庭解体的情况十分普遍,家庭没有子女的服刑人员的“家庭解体率”高达86.6% ,有子女的比例也在60%以上。服刑人员刑期在5年以下的,离婚率高达94.3%;服刑人员刑期在5年至10年的,离 婚率是62.3%;服刑人员的刑期在10年以上的,夫妻离婚率为2.6%。

  笔者发现,90%的服刑人员妻子面临感情上的困惑。自服刑人员投入改造起,其妻子就开始经历夫妻不和、公婆不 和、孩子不和以及有外遇等家庭矛盾。

  她们以不同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家庭、婚姻问题:有的不堪社会压力离婚;有的因婆媳不和离家出走;有的离婚后不忘 昔日的恩爱,决定复婚;有的为了丈夫改造“死守”……

  在男犯监狱,通常情况下,犯罪者往往是一个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他们是这个家庭的“顶梁柱”,他们的入狱对家 庭造成的影响是全方位的、灾难性的。

  对于服刑人员的妻子而言,痛苦是百分之百的。她们当中究竟有多少人在感情上蒙受创伤,将拥有普通人平淡的家庭 生活视为奢望,却并不为人所知。

  据调查,有72.4%的人选择离婚是因为找到了心上人,19.2%的人则是因为与公婆不和,5.1%的人是因 为丈夫、孩子的原因,其他原因占3.3%。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仍有部分服刑人员的妻子愿意与服刑人员维持关系,且服刑人员的实际刑期越长,其家庭解体的 几率越低。

  首先,服刑人员妻子固守着“一日夫妻百日恩”的理念。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恩似海,一起生活了多 年,是有感情的,尤其是女人,她们的感情细腻。一位等了丈夫22年的妻子说:“这些年我等他,不为别的,就为他曾经给 了我一口热饭吃。”

  其次,是因为孩子。孩子维系着一份亲情。孩子是爱情的见证,是亲情的纽带。襄樊市民政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事实上,很多妇女不愿离婚的原因,很大程度上与孩子有关。2005年至2008年,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而离婚的246 例中,有187例双方没有孩子。”一位服刑人员的妻子更是感慨地说:“开始看到他刑期那么长,我也有离婚的想法。可看 到孩子就想起了他,就想着等两年再离。可不知不觉就等了13年,孩子大了,他也快出来了,我也不想提离婚的事儿了。”

  除此之外,监狱的介入也是避免服刑人员家庭解体的一个重要原因。

  服刑人员向某与妻子赵小娟本来关系很好,向某服刑6年来,赵小娟一直坚持去监狱探视,鼓励丈夫积极改造。后来 ,因为婆媳关系越来越紧张,赵小娟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提出了离婚。监狱民警获悉后,积极做她的思想工作,还通过走访 、利用当地司法部门调解、村委会出面的办法,挽救了这一濒临解体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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