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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弑亲灭门案频发引发的思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4日16:16  法制与新闻

  ——访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

  记者陈虹伟见习记者莫静清/文

  2010年1月18日,发生于2009年11月23日的北京市大兴灭门案犯罪嫌疑人李磊,已被警方移送至北京 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审查起诉。大兴的另外两起灭门案仍在侦查中。犯罪嫌疑人李磊的岳父母已向法院提出逾百万的民事赔偿 要求。

  面对两个月内在同一个地区发生的三起灭门惨案,人们总是试图从中寻找某些关联,甚至有好事者翻出了乾隆年间的 大兴黄历探秘寻踪。

  这究竟是始自李磊的“示范”效应,或仅仅是偶然?如果是偶然,这其中又是否有着某些相似的成因?比如为什么会 是大兴,为什么会在同一个季节?

  大兴,这个北京曾经的郊区县,在村庄被城市化进程中,迅速成为一个因拆迁而发展壮大的区域标本。其灭门案背后 所暴露的,也许是整个社会、家庭与个人间存在的种种矛盾或隐忧。

  犯罪嫌疑人李磊所在的天宫院地区在拆迁暴富半年后,“病死的、撞死的”已达21人。而在刚刚过去的2009年 里,全国发生的弑亲灭门案,据了解至少已有11起。

  无法证明这其中的关联性,或许更应引起人们反思的,是在这令人发指的案情背后,人们正在失去什么:家庭亲人的 情感维系、“远亲不如近邻”的公共空间、还有对生命最基本的尊重。

  2010年元旦假日的最后一天,李玫瑾特意留在家中梳理分析了2009年中发生的弑亲灭门案。

  前不久在北京大兴区连续发生的三起灭门案,促使她起意研究这其中的关联。作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犯罪心理 学专家,李玫瑾认为,“三起案件的发生,并没有所谓的示范效应关联。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三起案子几乎代表了弑亲案件 的所有典型”。

  三个典型:“生命不可再回”

  2009年11月23日晚10时许,清澄名苑小区北区14号楼,该楼某住户男主人李磊持刀先后将妻子、妹妹、 父亲、母亲及两个孩子共六人杀死。案发后,李磊逃亡,于三亚落网。

  2009年12月27日凌晨4点40分左右,清澄名苑小区南区3号楼,家庭男主人张武力持刀杀死妻子及10岁 的儿子,在卧室墙壁上留下血字“为了人民”后,拨打110电话自首。

  2009年12月31日晚9时37分,旧宫镇清欣园小区,黑龙江男子张伟酒后在家中杀害了自己的女友和朋友申 某,随后又赶到1公里外的死者申某家中,将申某父母和其怀有8个月身孕的妻子杀害。警方闻讯赶到现场后将其控制。

  “第一起案件属于家庭纠纷,第二起案件嫌疑人行为具有精神病特征,第三起案件是酒后无德的典型。”李玫瑾一一 分析道。

  在李玫瑾看来,第二起案件的嫌疑犯如他本人供认所称,患精神病的可能极大。“作案时间已是凌晨四时,我们都知 道后半夜的时间一般人们都在睡眠,不会再有家庭活动,这意味着家庭纠纷的可能性极小。再加之凶手作案后,写下的大字内 容,基本可以判定此人患有精神疾病。

  第一起案件因弑亲六人的情节恶劣,曾亦有人提出李磊的精神病可能。但李玫瑾否认了这一可能:“李磊11月23 日晚作案,出逃的火车票当天下午就已经买好,事发前还特意拨打了妻子的电话,叮嘱其回家看孩子,这都说明李磊早有预谋 。”

  这其中第一起和第三起案件引起了李玫瑾的深思,采访中她并不急于回答记者对于案情细节的提问,而坚持把一个乍 听之下不免玄虚的话题放在了首位:“为什么要以杀人的方式出手?”

  在李玫瑾看来,首先是个人的心态,其次是社会行为的规范。

  “古人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一说,延及他人,就是不能轻易夺人家的性命。但是现在,很多人对此并不是特别 重视,我们对生命普遍缺乏敬畏。

  “曾发生在贵州的真实案例:一对双胞胎女孩因为学习不好经常被父母责骂,于是她们开始嫌恨父母,有一天两人给 父母早饭的粥里下了毒,当看到父母倒下后,两人快乐地跑到网吧去玩,觉得这以后再不会有人管她俩了。结果,若干天后, 两人没钱了,回家再没有人做饭了,天黑也没有人护着她们了,两人开始想妈妈了;当被警察逮捕后,两人在看守所里痛哭, 大呼父母,可是,再不会有亲人出现在她们的面前。”投毒案让李玫瑾甚为感慨:这就是典型的没有未来的思维。

  李玫瑾认为,正是因为“未来”相对于“现实”的虚泛,所以很多人觉得只要有现实就足矣,李磊是这样,杀了一家 人后终于可以拿着钱由着自己的性子挥霍;马加爵,一个聪明的大学生也曾认为,杀了人自己就跑,到南方去打工,他们一定 找不到自己;很多人犯罪的目的就是要除掉眼前的“眼中钉”,但他们不知事情的结果是:自取灭亡。所以,敬畏的关键在于 先有“畏”才能有“敬”。那么,如何帮助心理不成熟的人去了解“未来的事情”,从而约束其现在的心理和行为——这就需 要敬畏教育。

  “对生命的敬畏教育”是李玫瑾的期望,“希望能通过宣传,对生命形成爱护和敬畏,决不能随意攻击,生命教育应 该从小学就要开始”。

  “孩子12岁以前,一定不要和父母分离”

  虎毒不食子。“如果单看当时的刺激源,李磊的犯罪理由并不充分。”李玫瑾如是说。

  “家庭积怨、管教太严”李磊在审讯中愿意谈及的杀人动机寥寥数语。“李磊说管教太严,如果他的父母一直在他身 边,这个‘严’没有比较,又是从何而来?”

  李磊的父亲李汉朝是他那一辈人中的老大,而且是同辈中的单传,而李磊是李汉朝惟一的儿子。李磊符合了中国人传 统观念里“长子长孙”的标准。

  “我断定,李磊小时候一定是和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和父母亲的接触并不多,这也导致李磊对父母的感情淡漠。” 2010年1月11日李玫瑾接受采访时,对李磊的成长经历如此分析。2010年1月18日,《三联生活周刊》刊发的对 李磊一家曾经所在的村庄天宫院的调查中,证实了李玫瑾的这一判断:“从小,李磊全由爷爷奶奶带着。”

  上世纪70年代,天宫村实行“集体区域化种植”,到了80年代至90年代初,面对不需要花太多功夫打理的土地 ,李汉朝和妻子开始在外地张罗着豆制品厂和造纸厂,然而并不成功。李汉朝夫妇的儿子李磊出生于1980年。

  “孩子在12岁——性格形成期前,一定不要和父母分离。爷爷奶奶带的方式难免就是宠溺,小时候过于受到宠爱的 孩子,长大了就很容易失控。等到父母发现了问题,想要管教的时候,往往又是一股脑灌输的教育模式,‘必须怎么样,必须 不怎么样’。”李玫瑾强调。

  李汉朝的好友马永德的印象中有一件事记忆深刻,那是在李磊还是孩子时,一次看见别人卖菜的钱匣子,他抓起来就 跑。马永德找到李汉朝说:“这孩子你得管。”而李汉朝的管教方式就是:揍。

  沉默,似乎是李磊对于爷爷奶奶宠溺式抚养与父母严厉而单一的管教方式之间落差的回应。对于此,李磊承认“自己 性格内向”。

  另一种落差,则来自于李磊与父母甚至后来妻子的生活方式,或者说经历。

  李汉朝给天宫院村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并不是“勤劳”,而是“节俭”。李汉朝的大舅妈多年后还能念念不忘去李家 串门的细节:“夏天他们家吃的都是热面,不舍得吃冷面。”因为热面可以节省冷面所必须的卤料。

  李磊出生的时候,相比周边村庄,天宫村早已成为了富裕村庄。李磊在弑亲后的逃亡路上,每日消费逾万元,落网的 时候刚进了一家休闲会馆。据李磊的供认,之所以挥金如土,是源于“意识到自己被抓是迟早的事情”。在李玫瑾看来,每天 能花出去万元以上,并非一朝一夕的易事。“如果你平时的消费并不是大手大脚,给你一万元,一天之内不买大件,只是休闲 消费,你一下子能知道怎么花吗?”

  1997年,17岁的李磊离开了天宫院,前往更早城市化的12公里远的西红门谋生。在那里,他认识了后来的妻 子王美玲。

  据王美玲父亲介绍,王家在河南是普通农民,因为家里穷,排行老大的王美玲初中毕业后,便在家种桃并兼任代课老 师。后来王美玲到北京大兴打工,因工伤获得了3000元的赔偿,她就用这笔钱到西红门开了一家理发店。

  西红门的美发业用当地流管站管理员王富全的话来说是“江山一片红”。但据有关媒体的调查,所有接受采访的西红 门人都证明王美玲的生意绝对正当,只是这正当的生意下,也少不了激烈的竞争。比如互剪对方的电线,夜里砸对方店面的玻 璃等等。李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无处可查。李磊在西红门居住时的房东石来旺对他有这样的描述:“夏天他穿个短袖,右胳膊 上一个大疤露在外面,一看就是刀扎的伤口。”

  与此同时,随着北京市近郊区的城市化进程加速,李磊家所在的天宫院也“因其地理位置尤其是主事人对土地价值的 清晰认识与充分使用”,让天宫院村民因拆迁而获得了远远超出预期的财富。

  2009年5月,李家获得的拆迁款下来了。据李磊朋友称,其从李磊言谈中得知,拆迁款折合至少900万元。王 美玲的母亲称,李磊曾兴奋地跟她说,拆迁补偿中共有6套房子外加200万元的现金。据媒体调查,按李汉朝两个院子的宅 基地补偿款,最后可得500多万元的补偿。

  这500万元补偿款,对于曾世代务农的李家来说,绝对称得上是一笔巨款了。

  2009年,李家在黄村买了一套房子,使李磊离家12年后,两代人得以团聚。此时李磊的妹妹已经在上大学,早 前李磊曾因成绩不好而放弃了学业。延续着中国“长子长孙”的传统,李汉朝也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两个孙子身上。

  “孩子小的时候,要带着孩子睡,让父母和孩子有更多身体及情感上的接触”。李玫瑾说。

  据李磊本人供认,他将父母妻子及妹妹杀死后,一个人呆坐在客厅里,忽然想到自己逃亡后两个孩子没人照顾,一个 小时后,他又走进了卧室,用刀将熟睡中的孩子捅死。杀子时他闭上了眼睛。

  “从这一点就能看出,李磊本人的心智极不成熟,把妻子杀了以后,才会想到自己的孩子没有人照顾。”李玫瑾说, “至少200万元的现款和房子,迟早都会是李磊的,但是这个独生子也等不了了,太自私了”。

  “现在城市化的节奏越来越快,城市的结构密度也在不断上升,许多家长都想挣钱尽早改变现状。但是亲情需要营造 ,因生活所迫离开孩子,不过是杀鸡取卵。”

  消失的社区半公共空间

  李玫瑾很怀念北京以前的平房时代。“那时人与人的关系完全是一种横向的关系社区。举例来说,家里有大人打孩子 了,孩子会故意地大声哭喊,目的是让哭闹声给邻居们听见,邻居一听到孩子哭就会赶过来劝大人别打了!”在李玫瑾看来, 如今大都市的“鸽子笼”建筑则让人与人形成了一种相反的纵向结构关系,“远亲不如近邻”的说法正在消失淡化。“现在的 楼上楼下是什么情形?即使楼上有人在杀人碎尸,楼下的人也不会发觉异常而想到上楼问一问。所以,现在各家里出现了问题 ,得完全靠各家自己来解决。有的家庭会自我调解,但有的家庭还没有学会。”

  在“鸽子笼”里,“鸡犬之声相闻,而老死不相往来”的邻里关系十分寻常。大兴灭门案的第三起案件中,被害人申 某的一名男性邻居回忆,事发时听到隔壁房间有争吵声,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我还以为是家里人吵架呢,没多想就睡了” 。

  李玫瑾认为,随着城市化速度加快,人口密度日渐增大,住房结构由横向变为纵向中,人们必须考虑一个问题,即如 何在住房结构中考虑给住户们创造一个交流与相互关心的平台或空间,从每家住房的私人空间到楼外的公共空间之区间,还应 该有一个半私半公的空间,扩大这种半私半公空间就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最重要方法。这一问题早在上世纪一些发达国家就已经 开始考虑。

  “上世纪90年代,德国就对社区建筑做过一个尝试,将房子的形状建设成了一个凹形的半圆形社区。楼下有一区域 每家窗户都能看到,久而久之,人们认识了本楼区的所有人,还在这个区域经常聚会等,结果这一社区的犯罪率大大降低。我 们的社会住房也应该设置这样一个半公共空间,比如在一楼设立大厅,摆上椅子和小桌,本楼居民可在此打牌下棋,既起了交 流作用,又可同时兼门卫作用的娱乐室,邻里相识才会互相帮助与监督,这就是非正式的社会控制。这种半公共的空间存在, 也能够减少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发生,而这种通过周边人的舆论、伦理上对预防犯罪的监督和控制就是非正式社会控制力。”

  “杀亲+灭门的案件多发生在1—3月和11—12月,典型的冬季。”李玫瑾在2010年1月3日当天的博客上 对于灭门案的季节性特征亦进行了关注。据李玫瑾自己统计,2008年全国大约10余起居家凶案几乎全部发生在11月到 3月之间。而2009年发生的11起弑亲灭门案中,无一例外的都是在11月到3月的时间段内。

  在李玫瑾看来,家庭冲突的最大特点就是一个屋檐下的刺激具有持续性和反复性。而到了冬季,由于天气变得寒冷, 人们的活动场所被挤压,全部进入到室内,家人相处的时间也随之变长,同时,家人间的谈话往往更加简单、直接和粗陋,容 易导致不良的情绪暴发。另一方面,年底也意味着结账时期的到来,为了眼前的利与财,并不排除有人会六亲不认。

  “从作案人年龄分析,作案者的年龄多数在30—50岁之间。这是一个需要自食其力、同时还是“上有老下有小” 的年龄,肩上的担子更重,人更加敏感与脆弱。而经济收入的多少对于个人的自尊和快乐都很重要。”李玫瑾认为。

  而与寒冷季节相对应的,李玫瑾还认为,由于外出不便,导致人们的不良情绪无法及时消解致使饮酒量、醉酒率的增 加。

  “任何一个人都要记住,家庭内不是辩论的场所,不是交易的场所,更不是大动干戈的地方。一家人无论穷富也要相 互关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李玫瑾最后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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