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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监督揭出环保局长腐败内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4日11:42  法制与新闻

  甄毅/文

  江苏省镇江市新区环保分局局长道路,在32次收受化工企业老板贿赂后,为这些企业非法排放污染物大开方便之门 。2009年6月9日,央视曝光了镇江新区相关化工企业的环境污染情况,镇江市主要领导随后批示查办,道路等人由此落 马。

  2010年6月3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道路犯环境监管失职罪和受贿罪,两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8年 ,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受贿犯罪所得15.24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收受企业好处任其排放

  1965年11月出生的道路,仕途一帆风顺。2005年4月,他被提升为镇江市新区环保分局局长,当上了梦寐 以求的“一把手”。

  镇江新区系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镇江市东郊,于1998年6月正式成立,下辖三个镇和两个街道。新区紧 靠长江,加之开发区内化工企业众多的原因,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道路上任后不久,一些化工企业的老板就频频向他示好。作为环保局长,道路自然清楚这些企业老板的用意,但为了 “钱”,他最终没能顶住这些企业老板的“糖衣炮弹”,先是接受请吃,不久即发展到收受钱物。

  镇江某固体废物处置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有大量的固体废物需要处置,如果严格按照环保标准来处理这些有害固体物 ,企业成本自然会居高不下。为达到减少成本规避监管的目的,该公司总经理吴琼不停地向道路套近乎。

  2006年春节前夕,吴琼来到道路的办公室,一番寒暄之后,她将一个装有2000元的红包交给了道路。从此, 凡吴琼的公司在环境达标或固体废物处理上遇到问题,道路都利用职权为其开脱。

  自2006年初至2009年1月间,道路先后11次收受吴琼所给予的贿赂款共计14.3万元,其中最多的一次 收了4.2万元。2006年5月及2007年间,道路分别到香港和澳门考察观光,吴琼所在公司的董事长狄华在道路下榻 的酒店分别给了他1000美元和5000港币。

  新区太白集团是一家化工企业,为达到逃避污染物排放监管等目的,从2006年至2009年连续4个春节,该集 团公司副总经理张振强都要给道路送上一个装有千元人民币的红包。为了这点蝇头小利,道路竟然允许太白集团长期将酸渣非 法倾倒在新区大港镇甸上村附近的仲家宕口。2007年初至2009年6月,太白集团共向仲家宕口非法倾倒酸渣1000 余吨,硫酸钙泥渣约10万余吨。

  高鹏药业落户新区后,决定于2006年开始试生产,由于当时环保配套项目尚未落实,故镇江市环保局批复高鹏药 业的试生产日期仅为3个月,同时下文要求新区环保分局负责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在高鹏药业试生产期间,道路收受了该药企 董事长王某所送的2000元购物卡,以致试生产期满后,高鹏药业靠着道路的特别“关照”,在未申请办理环保项目竣工验 收手续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生产至2008年6月,其间道路又多次收受该药企负责人给予的好处。从2007年年初,高鹏 药业就向仲家宕口大量倾倒水杨酸残渣及相关危险废物,身为环保局长的道路明知这一事实就是不管不问。

  镇江市某精细化工公司也是一家高污染排放企业,为逃避监管,该公司总经理自2006年春节起,连续4个春节上 门向道路拜年,每次都送上2000元的购物卡。拿了好处,道路对该公司污染排放也是网开一面。

  因为收了一些化工企业的黑钱,道路在履行职责上也被捆住了手脚,即使对那些一时没给他送钱送物的企业违法排放 ,道路也不敢理直气壮地监管。“福盛化工”自试生产起,就一直向新区幻孩溪河非法排放有害工业废水,镇江市环保局发现 后下文责令企业整改,并明确要求新区分局按照属地管辖的要求承担监管责任,但道路拿到文件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道路 的态度使福盛化工企业的胆子变大,自2007年起他们公然将工业废水非法倾倒至新区幻孩溪河,之后又明目张胆地向仲家 宕口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酸焦油。

  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道路以权谋私的行为被下属发现后,该局副局长徐耀平、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张宝林也如 法效仿,从化工企业捞好处,导致对行贿企业的监管失控。值得一提的是,张宝林有时捞到好处后还会与道路分赃。

  2009年初,既失职又贪婪的道路居然带“病”被提拔,晋升为镇江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副处级),走马上任 后的道路依然照贪不误。

  央视曝光揪出贪腐局长

  位于新区大港镇甸上村的仲家宕口,由早年的采石场废弃后形成,宕口深达8米,面积达3000多平米。由于多家 化工企业长期将有害废水及有毒污染物偷排进宕口,加上道路等人的不履职行为,到2009年上半年,该地已是黑黝黝“汪 洋一片”,气味恶臭、刺鼻。

  仲家宕口日积月累形成的污染源,已对周边村庄的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村民饮用水源遭污染,附近农作物和养 殖业均遭重创,鱼塘不能养鱼,草地不能放牧,种植的农作物和果树不是歉收就是绝收。每到晚间,刺鼻的化工污染气味呛得 附近村民无法入眠。

  51岁的张凯家住镇江谏壁镇,离甸上村仲家宕口仅十几公里路程。由于当地的羊肉十分有名,羊的销路好,张凯便 想利用养羊解决生计问题。2006年3月,张凯在宕口附近搭了个简易棚屋,放养了80多头山羊。

  但刚安营扎寨不久,张凯就发现这里并非太平之地。每天至少有十几辆卡车拉着黄泥(硫酸钙)或污水往宕口内倾倒 ,渐渐地黄泥变成了黑渣,一遇到阴雨天气,这个宕口形同沼泽,刺鼻恶臭扑面而来。

  2006年5月底,张凯发现他放养的二十多只山羊在经过宕口附近后,羊脚开始腐烂,仅一个星期之后,这些羊就 全部死亡。气愤的张凯由此断定,那些倾倒在宕口里的黄泥及污水里面一定有致命的毒性成分。

  在离宕口数十米处,就竖着“严禁偷排固废,举报12369有奖”的警示牌。从当年6月10日开始,张凯开始拨 打“12369”,工作人员答复他将马上处理,但情况却一直没有得到任何改善。

  偌大的宕口最终成为一个巨大的污染黑洞。到2008年底,张凯养的上百只羊就死了80多只。两年多的时间里光 张凯就打了42个举报电话,但都无济于事。举报仲家宕口严重污染情况的除张凯之外,还有很多群众。道路看过举报记录, 也听过下属向他反映群众举报意见,也接到过市环保局要求查处仲家宕口污染情况的指示,并亲自到过现场,但因为拿了这些 企业的好处,他对仲家宕口的污染情况只能视而不见。

  张凯和当地村民们没有罢休,在屡屡举报无人回应后,他们于2009年3、4月间开始向中央电视台举报,希望借 助媒体的力量来实现诉求。张凯等人的举报,引起了央视《经济与法》栏目组的高度关注。同年5月,该栏目摄制组悄悄来到 镇江新区,采访新区长江沿岸化工企业污染环境的情况,并重点把镜头对准了仲家宕口和周边村庄。

  当年6月9日晚,央视《经济与法》节目以“令人担忧的化工厂”为题,曝光了镇江新区内一些化工企业向仲家宕口 偷排污染物,致当地环境恶化并危及长江水质的严峻事实,引起了当地高层及民众的广泛关注。次日清晨,收看了本期节目的 镇江市委书记许津荣,以无比愤怒的心情对仲家宕口环境污染事件作出专门批示:“丧尽天良的偷排!职能部门在哪里?法律 在哪里?”

  书记批示的当日下午,丁春生和张宝林等环保执法人员来到仲家宕口拍照、取证、化验,证实了问题的严重程度。因 一时无法确定明确的偷排对象,他们便找到举报人张凯了解情况,但此时的张凯却不愿意将实情透露给不信任的人。丁春生及 张宝林等人只得将案件材料上报。新区公安分局接手查处后,当即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立案侦查。很快,“福盛化工”、“ 太白集团”、“高鹏药业”等重点污染企业开始被一一调查,相关责任人被立案追究。

  在公安机关行动的同时,镇江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朱国忠凭借多年来的办案经验分析认为,在这起重大污染事件中,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能存在过失甚至放任有关单位排放固废的行为,导致造成严重危害后果, 极有可能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朱国忠根据上述判断,迅速组成“6·9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专案组”。

  随着调查的深入,检察机关初步确定了本起渎职犯罪的嫌疑对象为:镇江市固废中心和新区环保分局监察大队;四个 责任人为镇江市固废中心主任丁春生、新区环保分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张宝林、局长道路以及分管监察大队的副局长徐耀平。初 查同时发现,上述人员均收受过相关化工企业的钱财。

  先期拿下丁春生和张宝林后,2009年8月2日,办案检察官把道路“请”到了办案地点。在一个个明确责任的文 件及事实证据面前,道路承认自己在仲家宕口环境污染事件中存在渎职行为。检察官随后调查发现合法收入并不高的道路居然 在镇江市区拥有三套房产,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检察官深挖道路权钱交易的内幕。在强大的政策攻势面前,道路终于交代自 己先后收受多家化工企业贿赂,从而导致监管失职的事实。查明真相后,检察机关于2009年8月17日依法对道路实施逮 捕。

  案件侦查终结后,开发区检察院依照管辖权限,将道路一案移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身犯两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

  2010年4月15日,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道路犯环境监管失职罪、受贿罪,将其公诉到镇江市中级人民 法院,要求依法惩办。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至2008年12月,被告人道路担任镇江市环境保护局新区分局局长,主持本单位全面 工作,在组织领导对位于镇江新区化工园区内的江苏太白集团有限公司、镇江福盛化工有限公司、镇江高鹏药业有限公司等企 业环境监管及信访案件查处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镇江新区大港镇甸上村仲家宕口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 故。

  2006年至2009年初,被告人道路利用职务便利,在日常环境监管、排污费征收、固体废物处置等工作中为他 人谋取利益,多次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被监管单位的相关人员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5.3万元,美元1000元,港币 5000元。其中4.82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奖励和福利。

  道路的上述行为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至2009年6月9日,仲家宕口有需要 处置的固废量约为15000吨,经监测水样PH值达到0.25,呈强酸性,水体中含有的挥发酚、四氯化碳、苯、甲苯等 有机物超标严重。镇江新区管委会为消除污染已花费人民币127万余元,根据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固废处置工作方案,经镇江市价格认证中心估价,该宕口环境污染处置费为人民币2484万元。

  2010年5月10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道路一案,在法庭上,控辩双方激烈交锋,鉴于案 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2010年6月3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公开开庭,对被告人道路的犯罪行为做出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道路身为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 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人民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道路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被监 管单位人员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又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与所犯环境监管失职罪并罚。

  被告人道路累计收受他人贿赂32次,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9.3万元,美元1000元,港币5000元,其中 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为单位购买纪念币共计4.82万元,实际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15.74万元。道路在因环境监管 失职被调查过程中,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道路认罪态度较好,且其亲 属代为退缴共计16万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方指控道路与张宝林共同收受王云娟6万元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

  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并依照刑法的相关条款,以被告人道路犯环境监管失职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犯受贿罪, 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对被告人道路受贿犯 罪所得人民币15.2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另据悉,张宝林、丁春生及“福盛化工”、“高鹏药业”等相关涉案人员也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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