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李晗)肖某卖出自家的马自达后,又使用备用车钥匙将车盗走。因涉嫌盗窃,今天上午,肖某在大兴法院受审。
肖某是本市丰台人,大学毕业,无业。
检方指控,2013年5月,肖某在大兴区某公司院内,使用其保留的车钥匙将此前卖给被害人的一辆马自达轿车(经鉴定价值11.5元),还有车内价值800元的加油卡、现金600元及台球杆3根及1副太阳镜一并盗走。
上午9时,肖某被带进法庭。
庭审中,肖某对指控没有异议。
肖某的辩护人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被告人母亲写的家庭情况说明、被告人母亲的医疗费票据及诊断证明,说明其家庭生活困难,且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请求法院轻判。
公诉人表示,因被告人与被害人已和解,基于被告人母亲的情况,同意法庭综合考虑量刑。
最后陈述阶段,肖某说,“我因为法律意识淡薄,给社会和被害人带来了危害,经过这段时间的改造和反省,我认识到了这一错误。我会尽力补偿被害人的损失,希望法庭给我一次机会,让我用实际行动弥补对家庭的创伤。”
该案没有当庭判决。
(原标题:卖辆马自达 他又偷回来 自家车卖出无业男又用备用钥匙开回 受审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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